集体合同规定协商代表在协商前应进行下列准备工作
时间:2025-09-27 作者:派文网在现代社会,制度的确立日益重要,它通过规则和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为,反映社会价值和秩序。如果您想学习如何制定制度但不知向谁请教,以下是关于集体合同的协商代表在协商前应做的准备工作,供您参考。

集体合同规定协商代表在协商前应进行下列准备工作(1)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职业健康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本制度的规定,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第三条、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当包括下列资料:
(一)职业健康培训资料,包括培训内容、培训人数、考试情况等内容;
(二)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资料,包括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和分布、接触人群情况等内容;
(三)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资料,包括职业病危害因素定点和检测情况、职业病防护和应急措施、个人防护用品管理等内容;
(四)健康监护资料,包括职业健康检查、禁忌症处理、职业病病人管理等内容;
(五)工作记录资料,包括职业安全健康工作决策、职业安全健康自查情况、职业安全健康监督部门监督检查记录等内容;
(六)法律法规资料,包括职业安全健康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以及规范性文件等内容;
(七)职业健康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认为应当存入职业健康档案的资料。
第四条、职业健康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指定专人负责职业健康档案管理工作,并做到:
(一)按照要求填写职业健康档案有关内容,保证职业健康档案的准确性;
(二)每年定期对职业健康档案进行复核,并及时修订;
(三)及时将职业健康档案信息录入计算机,加强职业健康档案信息管理;
(四)妥善保管职业健康档案及相关原始资料。
(五)严格职业健康档案借阅管理,非经公司领导批准的.,一律不得外借。
第五条、接受相关政府管理单位对职业健康档案工作进行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对职业健康档案工作的监督检查。
第六条、职业健康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职业健康档案数据采集和汇总,建立分公司职业健康档案信息管理系统,对档案信息实施动态管理,及时更新数据。
第七条、职业健康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职业健康档案负有保密义务,应当由专人负责妥善保管。
集体合同规定协商代表在协商前应进行下列准备工作(2)
一、劳动考勤制
1、严格执行公司下发的信息化考勤管理办法。
2、各班组设立兼职考勤员。考勤表要于当日下午下班前20分钟内进行考勤,严禁虚假考勤。
3、考勤员要坚持原则,考勤表要公开张贴,接受监督。凡病假、事假等需提前交出证明,经允许后方可离开岗位,否则按旷工考勤。
4、有事离厂时须办理请假手续,半天以内班长在请假条上审批;半天以上1天以内班长同意签字后报请车间分管主任审批;1天以上3天以内者需班长同意,并在请假条上签字,分管主任核准签字,主任审批;班组长以上管理人员请假需由分管主任签字,主任同意;3天以上经车间主任同意签字后,报请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批。
5、病、事假等涉及工资调整按公司人力资源部有关规定执行。
二、劳动纪律
1、严格执行公司下发的劳动纪律管理规定。
2、遵守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严禁等候下班、等候买饭。
3、遵守公司工作制,出全勤,干满点,不旷工。
4、严格服从命令,积极参加各项工作,不消极怠工。
5、坚守岗位,不脱岗,不睡岗,不串岗,离岗要登记,事先要请假。换班须经班长、分管主任同意。
6、不准在岗位上看非专业书籍、看报、打牌下棋、编织、洗晾衣物,不准在岗位上收听音乐,玩游戏,不准在工作时间内理发、洗澡、赶集、上店以及其它不属于正常的生产、工作范围内的事情。
7、严禁酒后上岗。服从调配,听从指挥,不聚众闹事、打架斗殴以及做其它影响正常工作秩序的事。上班时间不准往岗位上带糖果、烟酒、扑克、针线等容易诱发违纪行为的物品。
三、违纪处罚规定
1、迟到2小时以内者,一人次处罚50元;2小时后仍不到岗者,按旷工一天处理。一年累计达到3次者作离岗一个月处理。
2、提前离岗1小时以内者,一人次处罚50元;提前离岗1小时以上者,按脱岗处理。一年累计达到3次者作离岗一个月处理。
3、提前吃饭、等候就餐、等候下班的,发现一人次处罚20元。
4、在岗位上串岗、看书、看报、编织、洗晾衣物,收听音乐、玩游戏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一人次处罚50元。一年累计达到3次者作离岗一个月处理。
5、无论何种情况,不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私自休班、换班的,发现一人次处以50元罚款。经督促仍不能回公司上班的,按旷工处理(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6、考勤表不公开,不按时考勤,发现一人次罚考勤员50元;不上班虚报考勤的,追回虚报冒领工资,一人次罚班长200元。
7、当值人员值班期间精神不振,一人次罚款300元。睡岗、脱岗者,在公司处罚的基础上一人次罚款500元;扣罚值班长200元;扣罚所在班长100元;扣罚车间值班人员100元。对于两次及以上出现睡岗、脱岗者按公司规定执行。
8、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分配和调动、指挥,班内打架斗殴、聚众闹事、威胁、漫骂、打击报复管理人员扰乱正常工作秩序,有上述行为之一者,处以200元罚款,并按下岗处理,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者,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惩处,需离岗的给予离岗处理,需解除合同的,按公司规定执行。
9、接到工艺人员电话,在15分钟内不能到达现场的且无正当理由的,每次罚当值人员各100元,年度内累计三次者按下岗处理。
10、班组员工违纪,班长及管理人员在场不加制止同样视为违纪,并作相同处罚。
11、一年内违反劳动纪律两次者,不能评为先进个人;一年内违纪超过5人次的班组,年终不能参评先进班组,所在班长不能参评先进个人。
12、带薪休假、探亲假、事假、病假等除按公司有关规定考核外,还执行车间绩效考核办法。
集体合同规定协商代表在协商前应进行下列准备工作(3)
第一条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的劳动合同管理,指导劳动合同的签订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依照集团水务公司人力资源管理政策,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潍坊水务分公司所有员工。
第三条合同签署权限
1、按照授权委托书要求集团人力资源管理中心负责与总经理或副总经理签订劳动合同。
2、按照授权委托书要求授权人代表公司与除上条之外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3、劳动合同统一由各公司综合部组织签订及存档。
第四条劳动合同签订。
1、入职各类岗位员工,均须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
2、从未签订《劳动合同》或已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3、在原单位正式退休、内退而加入公司的员工,未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员工签订《聘用协议》。
4、在新进员工办理完入职手续之后的一个月内,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通常为3至6个月,根据试用期间工作表现,试用期可提前结束。
5、新招聘的员工必须在出具能证明其与上一家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若确实无法提供,至少应提交本人与其他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的个人声明)后,公司方与之签订劳动合同。
6、合同终止时间:每年6月30日之前入职的,合同终止日期为终止年份的6月30日;6月30日之后入职的,合同终止日期为终止年份的12月31日。
7、劳动合同版本,当地主管部门有强制性规定的,采用当地主管政府部门提供的统一版本(需到集团人力资源中心备案),没有强制性规定的,均按集团同一版本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
第五条劳动合同的期限
1、首次签订劳动合同,一般员工,原则上签订3年期合同;中层及以上级别的员工原则上签订5年期劳动合同。特殊技术性人才,经集团特批后,原则上可签订5年期合同。
2、续订劳动合同时,一般员工原则上签订5年期合同,中层及以上级别员工原则上与原合同期限相同;所有员工第二次续签合同,可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
3、《聘用协议》期限为一年,协议期满后,续签《聘用协议》。
4、在孕、产、哺乳期、医疗期的员工,依据法律明确规定劳动合同终止条件的时间期限进行签订。
第六条劳动合同的变更
1、公司因经营或业务变更需要,在与员工协商一致、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可以变更。
2、综合部下发变更劳动合同通知书后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变更协议书。
第七条劳动合同的终止
1、员工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到期,双方有一方不再续签《劳动合同》,即为终止《劳动合同》。
2、综合部在员工的《劳动合同》到期前30日内,应主动征求用人单位和员工本人的意见,决定是否同员工续签《劳动合同》。
3、如双方均愿意续签,综合部应组织双方在合同期满前15日内续签《劳动合同》。
4、对于公司决定不再续签《劳动合同》的员工,综合部应在《劳动合同》到期前30日内以书面形式告知员工终止《劳动合同》,员工应在综合部要求的时间范围内(一周内)办理离职手续。
5、如员工不愿续签《劳动合同》,则应在合同期满前15日内办理离职审批手续。
第八条劳动合同的解除
1、员工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未到期,双方有一方不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即视为解除《劳动合同》。
2、员工主动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按《离职管理办法》办理。
3、公司主动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员工应在综合部要求的时间范围内(一周内)办理离职手续,公司根据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给予员工相应的经济补偿。
第九条公司按国家和山东省有关规定为员工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建立住房公积金。
第十条员工要求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按《离职管理办法》等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员工被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符合劳动合同书中约定应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公司按山东省有关规定进行经济补偿。
第十二条本办法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行政部门的规定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为准。
集体合同规定协商代表在协商前应进行下列准备工作(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
户籍所在地:
鉴于甲乙双方即将建立劳动关系,为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郑重声明如下:
甲方声明如下:
1、甲方为依法登记的、具备合法用工主体资格的用人单位,拥有独立的财产,能独立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甲方已将乙方的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等以及乙方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向乙方作了告知,乙方确认已经被明确告知以上内容,并且已经详细知道被告知内容的明确含义。
3、甲方已将现行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以及岗位职责、工作流程等管理文件向乙方作了告知,乙方确认已经被明确告知以上内容,并且已经详细知道被告知内容的明确含义。
乙方声明如下:
1、乙方在年龄、性别、身体状况、身份等方面均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者必须具备的条件以及本岗位劳动者必须具备的条件。
2、乙方确保其向甲方提供的与建立劳动关系有关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学历证、简历)、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
3、乙方保证其签订本合同时无不适合本工作岗位的疾病,并且也没有传染病病原携带者未治愈或者存在传染可能性的情况。
4、乙方保证在签订本合同时与其他任何用人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也不存在竞业限制等其他影响乙方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关系。
5、乙方保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的劳动纪律及规章制度。
6、乙方有违反声明1—4条之一的视为乙方以欺诈手段订立本合同,一经发现,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由此产生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给甲方造成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为此支付的招聘费、培训费、仲裁诉讼费、律师费),乙方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劳动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一、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甲方情况
甲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乙方情况
乙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最高学历:_________
最高学历毕业院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或者其他有效证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
户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条本合同为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效,至合同约定的工作任务完成时失效。
双方确定本合同生效日为甲方依据本合同用工起始日,乙方应于合同生效当日到甲方上岗,否则甲方有权按照相关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予以处理。
三、工作任务
第四条本合同约定的工作任务为:。
第五条确定工作任务完成的标准:
1、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标准全部达到时/其中一项达到时(选择适用)视为工作任务完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六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安排,从事__________岗位工作。工作内容详见合同附件1《岗位说明书》,乙方应根据岗位职责和工作要求求等内容开展工作,如不能达到相应的岗位工作要求,视为乙方不能胜任该工作岗位,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接受培训或调整乙方工作岗位并相应变更本劳动合同。
第七条甲方根据工作需要,有权临时安排乙方从事其他岗位工作(不超过3个月内或双方商定的期限),但甲方需在期限届满后或临时工作结束后及时将乙方调整回原来岗位工作。乙方承诺同意并服从甲方的临时工作安排。乙方从事甲方临时安排的工作期间的报酬按原岗位/临时岗位(选择适用)标准执行。
第八条根据岗位工作特点,乙方的工作地点为:基本工作地点和其他完成工作必须的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九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以下第___种工时制。
1、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
2、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3、执行不定时工作制。
第十条乙方应遵守甲方制定的各工时制相关的规章制度。
第十一条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节假日加班的,乙方应服从甲方统一安排,甲方按规定安排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的报酬。乙方主动加班须按照规章制度规定的程序报批,否则不视为加班。
第十二条甲方在下列节假日安排职工休假:元旦、春节、国际劳动节、国庆节,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节假日及婚假、丧假、产假等。
六、劳动报酬
第十三条乙方在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后,有权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甲方以货币形式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但乙方因私请假期间,甲方不支付工资。
第十四条乙方适用以下第种工资计发方式:
a、基本工资制:乙方的月基本工资为:__________元。
b、岗位工资制:乙方的月岗位工资为:__________元。
c、计件工资制:乙方的劳动定额为__________,计件单价为__________。
d、基本工资加绩效工资制:乙方的月基本工资为:__________元,甲方依据绩效工资考核结果确定乙方每月的绩效工资。
e、其他工资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甲方每月______日左右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资,最晚不超过当月月底。
第十六条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的工资可根据生产经营状况、出勤情况、工作岗位的变更以及其他甲方薪酬管理制度中规定的情形作相应变动。
七、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七条甲方按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事宜。/因乙方不愿甲方为其办理社会保险,甲方将应缴社会保险费加入乙方工资由其自行缴纳。(选择适用)
第十八条乙方应将办理社会保险必需的资料及时交付甲方,因乙方原因致使社会保险不能及时缴纳的,由乙方承担相应后果。
第十九条乙方按甲方规章制度中确定的标准享受福利待遇。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二十条甲方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制定操作规程、工作流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对岗位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向乙方履行告知义务,并做好劳动过程中职业危害的预防工作。
第二十一条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以及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并根据岗位实际情况及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乙方应严格按要求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第二十二条甲方根据自身特点有计划地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提高乙方职业道德水准和职业技能。乙方应认真参加甲方组织的各项必要的教育培训。
九、保密协议
第二十三条乙方应当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商业秘密系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甲方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因乙方泄密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愿承担一切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差旅费以及因商业秘密泄漏造成业务量减少,经营困难等状况形成的其他损失)。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履行期内,乙方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否则甲方有权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三款规定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损失赔偿额相当于乙方因上述行为取得的收入或者甲方因上述行为造成的损失(包括预期利润损失)。
(选择适用)乙方不论何种原因离职,离职后两年内不得到与甲方同行业企业就职或自办与甲方同行业企业,在竞业限制期间甲方每月支付乙方补偿金元。乙方违反此条约定应退还甲方支付的补偿金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元。
第二十五条甲、乙双方就保密和竞业限制有其他协议的,应同时遵守该协议。
十、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第二十六条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劳动合同,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第二十七条甲、乙双方解除或终止本劳动合同,均应遵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名)
主要负责人(委托代理人):(签名)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名)
____年____月____日
鉴证机关:(盖章)鉴证人:(签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集体合同规定协商代表在协商前应进行下列准备工作(5)
又到一年毕业季,新一批职场新人即将走入职场。在终于得到一份工作意向后,该如何正确地签订一份劳动合同?对签订劳动合同又了解多少?在求职应聘过程中,加强对劳动合同法等基本法律法规的学习,增强责任意识、风险防范意识以及职场诚信意识,是顺利迈入职场的第一步。
通过面试后,单位要求缴纳费用、参加专项培训后方可签订劳动合同、正式入职,我能答应吗?
小李是计算机专业应届毕业生,经过两轮的面试后,小李收到了某科技公司发出的《通过公司面试的通知》。通知中载明,小李通过了科技公司的咨询顾问岗位面试,为确保小李掌握该岗位相关的知识、技能,胜任入职后的工作需求,该公司将对小李进行相关培训,公司与小李各负担培训费用的50%。考虑到该行业的发展前景,小李向科技公司缴纳了培训费2万元。然而,5个月的培训后,科技公司并未与小李签订劳动合同,也未向小李提供工作岗位。已经错过求职时机的小李只得将科技公司诉至法院,要求科技公司返还培训费2万元。法院经过审理发现,科技公司在5个月的培训期内并未对小李进行正规、系统的课程培训,亦未对小李进行相应考核,故判决科技公司应向小李返还2万元培训费。
【法官释法】《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本案中,科技公司在招录员工的过程中,以对小李进行入职专项培训为由,向小李收取高额培训费用的行为有违法律规定,小李有权拒绝。
此外,科技公司虽向小李发出《通过公司面试的通知》,但该通知仅代表小李通过面试,并不意味着公司将必然与小李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小李并不能据此认定,该份工作已经“十拿九稳”。因此,在求职过程中,当遭遇用人单位提出交纳“保证金”“制服费”“培训费”等要求,或遭遇用人单位提出代存、代管“从业资质证”“资格证”等要求时,求职者可依法予以拒绝。同时,从谨慎、负责的角度,求职者亦应以此为警醒,对该用人单位是否正规、所招聘职位是否存在等情况重新进行考量,以避免落入有心人设下的“招聘陷阱”。
“三方协议”是劳动合同吗?单位说签了“三方协议”就不需签订劳动合同,是真的吗?
小赵是某高校应届毕业生,毕业后入职某商贸公司。已经工作半年的小赵在和同学聊天时发现,只有自己还没有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针对小赵的疑问,商贸公司解释为:公司、小赵及小赵的毕业学校,彼此之间签订有“三方协议”,该协议已经确定了小赵的劳动关系,因此无需另行签订劳动合同。咨询相关人士后,在与商贸公司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小赵以商贸公司未与自己签订劳动合同为由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商贸公司支付未签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
【法官释法】《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本案中,商贸公司将“三方协议”视同于劳动合同,并以此为由未予小赵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行为有违法律规定。“三方协议”即《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通常由教育部门、相关就业主管部门统一制表,由学校下发、毕业生签字、用人单位盖章,毕业生本人保管一份作为报到、转接户口关系的依据;是明确毕业生、学校、用人单位三方在应届毕业生就业过程中权利义务的书面文件。
而劳动合同是由用人单位提供,经与毕业生平等协商后签订的,对工作岗位、工作待遇等劳动法上权利义务关系进行约定的书面文件。因此,“三方协议”与“劳动合同”在签约主体、约定内容等方面具有明显区别,“三方协议”并不具有“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
单位建议采用“工资+报销”的形式发放工资以达到“合理避税”的目的,我是占便宜了吗?
小王毕业入职某教育培训公司任软件开发工程师一职,口头约定月工资1万元。该教育培训公司以“合理避税”为由,建议将工资分两部分发放:即银行转账发放“工资”4000元,现金形式发放“报销”6000元。小王认为该种工资发放方式可以有效规避个人所得税,便欣然答应。然而,在双方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小王与该教育培训公司发生纠纷。在诉讼过程中,双方就小王的月工资标准各执一词。面对银行明细中的“工资”4000元,小李百口莫辩。
【法官释法】本案中,以“工资+报销”的形式来规避个人所得税的缴纳义务并不合法,该约定既有违个人所得税的相关法律法规,又会给劳动者个人带来极大的潜在风险。
具体而言:一是如遇税务部门发现并追究上述行为,则个人和用人单位均需要补缴相应税款,接受相应处罚,同时个人诚信方面也会留下不良记录。二是“工资+报销”的形式会导致工资组成不明,当个人与用人单位发生纠纷时,极易造成工资标准的举证困难。面对劳动合同中约定的较低工资标准、银行明细中显示的固定“工资”数额,个人通常很难举证证明“报销”部分潜在工资收入的存在,进而面临败诉的风险。
“五险”是哪五险?单位表示在试用期结束后,以最低工资标准为我办理社保,单位的做法合法吗?
小何毕业后入职某销售公司,约定月工资5000元。该销售公司规定,试用期内公司无需缴纳社保。试用期结束后,如小何达到公司录用条件,则公司开始为小何缴纳“五险”,缴费基数参照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那么销售公司的规定合法吗?小何可以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官释法】依据《社会保险法》之规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有关规定共同缴纳;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职工无需负担。因此,人们常说的“五险”,也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本案中,该销售公司的规定存在两处违法:一是试用期转正后才开始为员工交纳社会保险。《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职工申办社会保险登记。因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关系期间内,因此,用人单位不应以员工处于试用期为由拒绝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
二是约定缴费基数参照北京市最低工资。按照相关政策法规,用人单位应以职工的工资收入为基数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因此,约定固定缴费基数的行为并不合法。在实践中,因用人单位承担了大部分的.社会保险缴费义务,因此常常会出现用人单位未为职工缴纳社保的情况,也有部分用人单位在“缴费基数”方面暗做文章。在此情况下,个人可以选择与用人单位协商或向社保部门反映情况以及时进行社保稽核。
对于试用期的长短、待遇,法律有无明确规定?单位与我签订了一年期的试用期劳动合同,合同有效吗?
小苏是某高校园林专业应届毕业生,毕业后入职某园林公司从事园林设计工作。公司负责人表示,园林设计工作十分看重个人的实际工作能力及创造力,因此公司需要通过一定的观察期来确定小苏是否适合该份工作。如果通过考察,则公司会安排与其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考虑到专业确实对口,小苏即答应上述要求,与园林公司签订了为期一年的试用期劳动合同,工资按同岗位正式员工的80%计算。一年后,小苏要求公司与其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但遭拒绝。后小苏依法向园林公司主张权益,要求园林公司按照转正后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差额;小苏的主张得到了法律支持。
【法官释法】试用期,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相互了解相互选择的考察期。就试用期期限,《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就试用期待遇问题,法律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本案中,园林公司与小李签订的《试用期劳动合同》有两处不符合法律规定:其一是合同仅约定试用期,其二是1年的试用期时间过长。因此,该份试用期劳动合同并不具有“试用期合同”的性质,1年的合同期应视为是双方的劳动合同期限,小李据此要求园林公司向其补足工资差额并无不当。
实践中,由于试用期期间用人成本较为低廉等因素,不乏一些用人单位恶意约定长时间试用期、重复约定试用期,或直接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已达到使用“廉价劳动力”的目的。因此,求职者在面对“试用期”要求时,应牢记:劳动合同法中试用期长短有上限,工资多少有下限。
集体合同规定协商代表在协商前应进行下列准备工作(6)
林福来没有“福”,在距离劳动合同法正式实施还有四个多月的时候,他被老板炒鱿鱼了。
“我没有犯错误,莫名其妙就通知我办离职手续。”他很气愤。在被解雇之前,林福来已经在福州一家私营企业工作了9年。在过去的9年里,他在货车司机这个岗位上连续签过9次劳动合同,每年签一次,每次一年。最新的一份劳动合同是今年1月1日签订的,12月31日到期。谁知道“半路上”起了变故。被解雇后,企业只支付了他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金,约两千元。
林福来说,这太不合理了,他准备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投诉,进一步要求经济补偿。
林福来的遭遇只是企业积极应对劳动合同法的一个缩影。越来越多的劳动者已经或者正在被企业终止劳动合同,遭到裁减。这给本来指望把劳动合同法作为维权新砝码的劳动者当头一棒。劳动合同法出台前劳动者合法权益一再被侵犯的事件让一些劳动者开始担忧:即使劳动合同法正式实施,能否撼动资强劳弱的长久局面,改变人力资源市场买方市场的格局,实现劳资关系和谐,依然是个问题。
突击裁员,都是劳动 合同法惹的祸?
20xx年7月5日,一位来自广州网名为“金山大少”的网友在凯迪论坛上发表了一篇名为《忍痛解雇了全部女职员,我万分内疚》的帖子。帖子发布后,立刻在论坛上引起了关于劳动合同法立法成败的讨论。
“金山大少”在帖子中这样写道:
我是一家民营企业的业主,公司不大,连我在内只有四十三人,是销售机电设备的。
我不是一名刻薄的老板,我的公司从20xx年建立到现在,每一位员工都出了不少的力气。
但今天我忍痛解雇了全部十八名女员工,没办法的,这年头做生意不容易,劳动合同法即将实施,我不解雇她们自己的公司就难保了。我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都是一年一签的,按照劳动法到期不续签是不用赔钱的,但新的劳动合同法却规定员工干了几年就要按每年一个月工资赔偿,所以现在解雇不用赔偿那么多钱,这是其一。还有新法规定签第三次劳动合同就应当是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意味着我明年就得和大部分员工签订长期合同,这样我的公司会被拖垮的,那些女人生小孩时很长时间不上班白拿工资,我的小公司根本负担不了这样的重担。
“金山大少”在帖子的最后表示,他对裁减女员工的行为感到有些愧疚,“很对不起她们”,但是实在“没有更好的办法”。
“金山大少”的帖子中内容的真实性虽然有待考证,却至少反映了许多企业的心声。
“劳动合同法增加了我们企业的用人成本,同时企业的用工自主权、薪酬权也被剥夺了。”邹东生说,“比如,劳动合同法关于试用期期限、‘三险’、解除合同和最低薪酬的规定等,法律实行的就是‘一刀切’,而没有考虑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者的个体差异和岗位差别。”
作为北京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人力资源总监,邹东生已经在人事岗位上工作了8年之久,此次劳动合同法的颁布还是给他出了一道难题。在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前,如何避免单位在劳动用工方面的存在的'潜在风险,近段时间是他的首要任务。
“具体地讲,首先是裁减在单位工作已经9年多,明年满10年的员工,避免和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二是为没有和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补签劳动合同;还有就是调整单位、劳务派遣公司和派遣对象(员工)三者之间的用工关系。”邹东生解释说。
邹东生所做的工作是目前几乎所有的企业都在做的事情。据媒体报道,最近中央电视台正着力清退“新闻民工”,人数据说有一千八百多人。尽管央视对外声称是“为了规范用工行为”,但深究起来,该事件发生的原因与劳动合同法的颁布不无关系。
劳动合同法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长期以来,中央电视台的人事制度非常复杂,“正式职工”、“中心聘用”、“部门聘用”、“小组聘用”等各种名目不一而足,甚至还有大量没履行任何聘用手续的“计件工”。在强调“规范用工行为和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劳动合同法出台之际,难怪中央电视台要采取这样的举措。
在很多企业对企业“瘦身”,以应对劳动合同法的时候,袁中文却稳如泰山。
袁中文是北京某台资企业的人力资源总监。在他看来,炒老员工的举动不明智。他认为,裁掉老员工一方面影响了企业的集体凝聚力,另一方面,炒掉一名老员工就意味着要培养一名新员工,而从目前的情况看,新员工的培训成本比老员工的解雇成本更高。
无期合同,“泥饭碗”变回“铁饭碗”?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与单位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后,如果双方再次续约,必须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种能进不能出的情况肯定会引发公司的员工工作效率低下、没有劳动积极性,这不是回到了原来吃大锅饭的年代了吗?”眼看着离劳动合同法实施的日子一天天临近,广东一家外资企业的陈老板为此愁得茶饭不思。
陈老板的担心的确不是多余的。对于无固定期限合同,但凡企业的人事主管都是“相当的忌讳”。“只要企业有部分员工无所事事,企业就会人浮于事。”邹东生表示,本来固定期限合同有威慑作用,实行了劳动合同法后的无固定期限合同相当于“铁饭碗”,会令一些员工工作态度随便,“肯定影响企业的效率”。
而且,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规定支付赔偿金。“这就意味着只要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动者不犯大错,不同意解除合同,企业就被判了‘无期徒刑’,无法解雇他,这对企业来说就少了约束力,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企业的解雇成本。”邹东生说。
“一些企业和雇主现在的担忧完全是多余的。”袁中文说,“因为员工与单位签订合同的次数,在20xx年1月1日前所签订的,都将清零,签订次数计算时间,将从劳动合同法实施之日起才有效。”
而且,袁中文认为,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并非打不破的“铁饭碗”、“终身制”。“如果单位转制、重大技术改革、员工泄露了公司商业机密,以及因员工本人原因出现重大过错等,企业同样可以解雇拿有‘无固定期限工作合同’的员工。”
“相反,如果企业的一名员工十分优秀,企业想和这名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还不一定能达成协议。对他来说,签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无所谓的。因此,对于能力强的员工谈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就是个伪命题。”袁中文指出。
袁中文还认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企业还是有好处的。如果和劳动者一年一签,每到合同到期,他都会想“企业还要不要和我续签”,就会去找另外的出路,这样的员工可能只注重短期利益,不会在企业做长线。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让一些员工免除后顾之忧,可以增强员工的归属感,肯为企业做长线的投入。
“一个对企业有归属感的员工和一个一年一签的临时工,他们对企业的责任心是不同的,产生的效益也是不同的。”
尽管袁中文并不反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是他也承认企业要想和劳动者解除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还是会有很多另类的方法的。
袁中文解释说,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等法定条款不具体,缺乏可操作性。一些企业制定了职工工资等级制度。以“企业的工资每年都在变,不好写入合同”为由或者在劳动合同中只写上工资等级,不写具体工资数额,而在执行中又抛出各种工资绩效制度将欲辞退的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员工的工资降到法律所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让员工自己感到很不舒服,觉得呆不下去了只好自己提出走人。
跳槽自由,“老东家”成培训基地?
20xx年8月30日,袁明(化名)接到了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求他向“老东家”赔偿6.3万元违约金的判决书。
袁明最早是武汉某电力公司的一名技术员。在单位从事技术检测工作。20xx年4月26日,袁明和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期限是8年,约定违约金是员工每提前一年离职,缴纳1个月薪酬的违约金。20xx年7月15日,他经人介绍看中了“新东家”上海某公司,收入可观,袁明便向公司辞职,到上海工作。
武汉某电力公司随后便以袁明跳槽违约为由,将其诉诸法律。武汉中院最终判决袁明赔偿公司6.3万元。袁明不服,申诉到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目前已经受理了这起劳动合同违约案件。
袁明做梦恐怕都不会想到,这次跳槽跳出的违约金官司竟然打了6年还没有结果。而20xx年1月1日即将实施的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就在袁明这样的劳动者暗自窃喜时,许多企业老板却对这一条款充满怨气。
温州一家制衣厂的王老板担心:“员工爱走就走,要是任务量密集的时候,我的员工突然大量走人,我该怎么办,不能按期完成订单不是得赔死?”
“新进来的大学生,啥都不会,我和同事经过一年多培养,总算让他会做点事情了。这一年多他基本上什么都干不了,都是我们付出劳动在培养他,教他学做事情比我自己做还要累,我自己也许10分钟能做完的事情,我来教他做就得一个多小时。这一年多基本上我们公司就是给他工资让他学东西,可一年多过去了,他对自己的工资不满意了,就跳槽了。那么我们该怎么保证公司的利益?”一位中型IT公司的老板同样向记者抱怨。
企业老板没法解决,要求人力资源部门处理。和邹东生同样的人力资源总监们也很无奈:“有了这个法律,员工想走就走,又不能提违约金,我们人力资源管理者很作难啊!”
袁中文认可这个条款在一定程度上是鼓励员工跳槽。但是他指出,企业对员工跳槽一直没有什么好的办法。目前人力资源市场的现实是要想从员工手中拿违约金比登天还难。“我做人事工作多年,只拿到一笔违约金。而且还是一名高级管理人员跳槽,新单位支付的。”
“事实上,这是我们的用人单位还没有把观念转变过来,劳动者是自由人,在选择工作的自由上,不应该受到任何限制,国外的法律根本没有违约金这项约束。”袁中文说,“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员工辞职要提前30天通知单位,而且也不是一律不付违约金,如果员工参加了单位组织的培训或者和单位签订了竞业限制协议,在跳槽时就要付违约金。”
现在一些企业采取的阻碍人才自由择业和合理流动的做法通常是扣押证件、提供担保和拖延办理档案转移等有关手续等。“劳动合同法中对这些行为给予了‘回击’,具体是第九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以及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如果保险公司违反此规定阻碍人才的流动,不仅面临着劳动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给他人造成损害的,还将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袁中文指出。
尽管是企业方的代表,劳动合同法的颁布给人力资源主管行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是袁中文还是建议企业,只有真正做到了“待遇留人、事业留人、感情留人”,才不会担心人才的流失,劳资关系才能和谐。
集体合同规定协商代表在协商前应进行下列准备工作(7)
为完成**下达的紧急任务及非工作日处置其它重大突发事件,特制定本预案。
一、单位遇有紧急监测任务或重大突发事件时,值班员应及时向站领导汇报,并根据站领导的指示作相应处理;
二、如要通知相关人员到岗,由值班员负责将时间、集合地点及其它要求传达到人,并随时保持联系,单位联系电话为机房值班座机;
三、发布召集指令的'站领导为召集人,被召集人员必须统一听从指挥;
四、如需制定实施方案,由相关责任人指定专人负责,方案须在人员到岗前提交召集人;
五、被召集人应保证手机打开状态,无特殊理由应按时到达指定集合地点,确有难以克服的困难,应即时向召集人说明,得到允许后方可自行安排,但须将有关情况通报值班员;
六、驾驶人员的安排,在召集前由值班员负责通知,人员集中后由召集人或指定专人指挥;
七、办公室应根据通知事项做好财物及其它后勤保障的准备工作,并根据需要负责做好与当地有关单位和部门的联系工作;技术保障由业务室负责;
八、应急结束后,单位对应急行动中涌现出的好人好事将予以表彰,对有重大贡献者,除精神奖励外适当给予物质奖励;对不执行命令、玩忽职守者将给予经济直至除名处罚。
九、本预案发布之日一个月后起实施。
集体合同规定协商代表在协商前应进行下列准备工作(8)
一、规章制度必须合法
所谓合法,包括内容合法和程序合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九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这就体现了规章制度必须内容合法。
程序合法指规章制度的制订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第四条之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这就决定了对于法律规定必须经过职代会或职工大会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民主形式通过的规章制度还必须按法定的.民主程序制定。
二、规章制度不得违反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的约定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劳动权利义务达成的协议,如果不违反法律、法规,已成立就具有法律约束力。规章制度是用人单方单方面制定的,单位不能通过规章制度单方面变更劳动合同的设定,即使规章制度由职代会通过,如果与劳动合同冲突不一致,或增加劳动者的义务,除非劳动者认可,否则无效。另外企业规章制度不得违反集体合同的约定,不能通过规章制度违反集体合同的约定。
三、规章制度不得违反公序良俗
公序良俗是指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不得违反公序良俗,否则职工可向劳动行政部门主张该规章制度无效,造成侵权的,可提起诉讼。
四、向劳动者公示
公示原则是现代法律法规生效的一个要件,作为企业内部的规章制度更应对其适用的人必须公示,未经公示的企业内部规章制度,职工无所适从,对职工不具有约束力。
如果企业规章制度不符合上述的条件,员工就完全可以主张自己的权利,否定企业规章制度的效力。你还担心他的劳动合同中有一条“工作人员应当遵守。
单位的劳动规章制度”的规定,是不是阻碍他的权利行使。其实按照法学理论来说,无效即是指自始无效,通俗地说就是从来就没有发生过效力。没有发生过效力的“规章制度”就不是规章制度了。因此劳动合同中的这条规定一点也不妨碍你的,尽可放心。
集体合同规定协商代表在协商前应进行下列准备工作(9)
监控室管理制度-行为准则
1、监控室实行二班轮换值班制度(GPS监控下午18:00至上午8:00总公司监控),值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交接班时间,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自换岗,严禁脱岗;
2、坚持对系统设备进行日常维护和系统设备的清洁;
3、注意防潮,经常检查系统运行情况,保证系统设备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4、保持室内清洁卫生,不准在监控室内存放杂物和个人物品。
5、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进入监控室;
6、严禁在监控室内使用干扰仪器正常运行的电子设备;
7、严禁在监控室内吸烟、用餐或作用明火,不得将食品或有异味的物品带入监控室;
8、上岗时着装整齐,举止文明,严禁值班人员酒后上岗;
9、严禁利用监控设备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10、值班人员不得在岗与人或用电话聊天;
监控室管理制度-管理准则
1、按规定做好交接班工作,并按要求填写值班记录,交接班时,须将当班情况和未尽事项移交给下一班;
2、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未经允许不得随意代班、调班;
3、特殊情况下不能按时接班的要提前通知在值人员,交班人在接班人未到岗时不能下班。
4、密切注意监控设备运行状况,定期按规定对机房内设备进行检查和维修,保证监控设备系统的正常运行,发现设备出异常和故障要及时报修,并向上级主管报告;
5、不得擅自复制、提供、传播视频信息。
6、不得随意调整摄像头方位及角度,不得擅自改变视频系统设备,设施的位置和用途。
7、不得删改、破坏视频资料原始数据记录,严禁擅自修改加密方案。
8、不得无故中断监控,监控录像的.资料应妥善保存,未经允许,不得随意更改、删除原有资料;
9、必须按设备的技术要求及规定正确使用和操作监控设备,发现故障或异常,立即报告,不得擅自维修,调试或关闭。
10、不得擅自开发、修改、升级、删除、安装影响监控系统正常运作和安全的程序和软件;
11、做好防火、防静电、防潮、防尘、放热和防盗工作,禁止在监控中心放置易燃、易燃、腐蚀、强磁性物品和使用其它用电设备,禁止将监控中心钥匙移交他人使用、保管和配制。
12、对监控工作实行责任倒查制度,对监控期间发生一般事故等,将通过监控回放的措施,以确定值班人员的责任,对应当观察到而未观察到、未及时提醒,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监控室管理制度-保密准则
1、非监控到人员不得进入监控室,员工、和外来人员需到监控室查看;
2、未经上级领导签字同意,值班人员不得修改系统设置;
3、监控室值班人员必须具有保密意识,监控的范围、监控设备的布防方案严禁外传;
4、不得在监控室以外的场所议论有关录像的内容,发现个人隐私情况的,必须认真、恰当处理并严格保密;
5、微机储存、显示的有关监控数据、资料、发送的信息等不,工作人员应妥善将其保存,并打印、分类装订成册归档保存,未经领导批准不准泄露;
6、配合综合部行政主管部门管理或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依法查询调用。
集体合同规定协商代表在协商前应进行下列准备工作(10)
第十六条无论实行何种工作制,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相同。
第十七条双方协商确定,职工带薪年休假的具体休假办法。
五、保险、福利
第十八条职工有依法享受各项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的权利。甲方依照国家和地方政府的规定,参加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基本社会保险,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并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向乙方和全体职工公布。
第十九条甲方按规定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并在政策规定的范围内协商确定缴存基数和比例。
第二十条乙方应协助甲方做好各项社会保险的宣传和缴纳工作,乙方有权对甲方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情况按规定实施监督。
第二十一条甲方按规定提取各项福利费用,积极改善职工的文化设施和住宿、就餐等生活条件。
第二十二条甲方根据生产经营特点,在财力许可的情况下,对职工实行下列补充保险:
(1)企业年金;
(2)商业保险;
(3)其他
六、劳动安全卫生
(甲方如签订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本节或以下列条款可删减)
第二十三条甲方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标准,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环境、设施、条件及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制定各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并对岗位员工进行培训,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应按国家规定进行培训、考核、持证上岗;自觉接受乙方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四条乙方应教育员工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检查、监督劳动保护情况和支持协助行政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参与因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和提出处理意见。
第二十五条甲方按照国家规定,制定落实职工夏季防暑降温和冬季抗寒保暖的各项劳动保护措施,以保证职工在良好环境下工作。
第二十六条甲方严格执行国家对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的规定。
七、女职工特殊保护
(甲方如果开展女职工特殊保护专项协商,可签订《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集体协商》,另见附件。如未签专项合同,可将附件作为本条。)
第二十七条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集体协商:
八、其他可供双方选择的协商内容:
第二十八条其他协商内容:
1。关于劳动纪律和奖惩
2。关于职业技能和培训
3。关于保守商业秘密
4。关于裁减人员
5。关于涉及劳动关系的规章制度
6。关于经济补偿和赔偿
7。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九、集体合同的期限、变更、解除与终止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有效期从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年___月___日,合同期满即行终止。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内双方应当协商续订新合同。
第三十条对本合同未予明文规定的事项,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法律、法规无规定的,须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三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本合同条款部分或全部无法履行,甲方与乙方应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1)订立时所依据的有关法律、法规已经修改或者废止;
(2)因不可抗力的原因;
(3)集体合同约定的变更和解除条款出现;
(4)企业被撤消、兼并或破产等情形;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二条签订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就合同变更提出协商要求时,应按相关规定的签订集体合同的程序办理,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本合同。
十、监督检查和争议处理
第三十三条甲乙双方各推荐名代表成立联合监督小组,并订立监督检查制度,定期对集体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检查中发现问题,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双方首席代表共同研究,协商处理。
第三十四条职工代表大会对本合同的`履行实行监督。甲方应当每年至少一次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本合同的履行情况。工资集体合同的履行情况应当每半年报告一次。
第三十五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违约责任
第三十六条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应根据责任大小,依法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十二、附则
第三十七条甲、乙双方协商达成的本合同草案,必须提交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由双方首席代表签字。
第三十八条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应在10日内报送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自收到本合同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本合同即行生效。
第三十九条生效的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存档,一份报上级工会备案,并在10日内向全体职工公布。
甲方首席协商代表
乙方首席协商代表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年___月___日
集体合同规定协商代表在协商前应进行下列准备工作(11)
合同号: 122914
甲方(雇主)名称:杭州________公司
地址:法定代表人:邹________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
居民身份证号码:
Id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劳动合同的类型和期限
一、劳动合同的类型和期限按照下列第1项确定:
1.固定期限,从_________________开始。
2.没有固定期限,从__________________终止。
3.最后期限是完成某项工作,从____________________终止。
二、本合同规定的试用期从
____年___月_____日截至____年___月_____日。
第二条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和要求
一、乙方从事销售(导购),工作地点为_______________的服装家居百货商店。
二、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质量和数量,认真履行甲方制定的岗位职责或按时完成自己的工作;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在其他单位兼职。
三.乙方同意甲方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变更乙方的工作岗位和工作地点。
第三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一,实行标准工时制度。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休息时间除外。
二.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乙方协商,甲方可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在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工作..
第四条劳动报酬及支付方式和时间
一、乙方试用期基本工资为15001月(除非另有规定,所有税前应付工资)。乙方试用期满后,基本工资为1500元一个月。甲方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月工资。甲方应于年月日以人民币支付乙方上月工资。
二.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休息日或者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应当安排乙方补休或者支付相应的加班劳动报酬。
三.甲方有权根据乙方的生产经营状况、乙方工作岗位的变化以及企业的规章制度调整乙方的报酬。乙方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费、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的增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甲方的规章制度执行。
第五条社会保险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乙方个人支付的部分由乙方承担,在支付工资时由甲方代扣。
第六条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和职业健康的规定。合同中应告知有职业危害的工作,甲方应提供符合乙方生产工作要求的.劳动保护设施、劳动防护用品及其他劳动保护条件。乙方应严格遵守所有安全操作规程。甲方必须自觉执行国家关于女职工劳动保护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的规定。
第七条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劳动合同的变更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二.经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终止。
三.甲乙双方有权依法解除或终止本劳动合同。
4.本合同解除或终止时,甲方应为乙方办理解除劳动关系手续,并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5.本合同解除或终止时,乙方应在本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前履行以下义务:
1.将工作移交给甲方指定的人员..
2.归还甲方完好的办公用品、文件(电子文件)、证件、设备等有形或无形资产。
3.将包含甲方重要信息的任何载体完整移交给甲方..
4.协助甲方清理双方之间的债权债务,如欠款(违约金)、工资处理等。
5.完成甲方规定的离职手续,并办理相关离职手续。
6.其他:处理其他应该未完成的事情。
6.乙方不辞而别,或者下落不明,或者不履行职责
第7条
因第五款规定的义务导致甲方未能办理或延迟办理乙方离职相关手续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七.如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移交或移交手续不全,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应支付的工资、经济补偿金及其他费用;乙方完成相关交接手续后,甲方将再次付款。
八.甲乙双方应提前30天协商续订劳动合同,协商一致的,续订劳动合同。
第八条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甲方非法解除或终止本合同,应向乙方支付赔偿金;乙方违法解除本合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9条
其他需要双方约定的事项
一、乙方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维护甲方的声誉和利益..
二.乙方应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领导、管理和指挥。
三.乙方不得与甲方有任何其他利益冲突
第二职业或活动,并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
4.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甲方有权根据国家和本单位的规定给予乙方纪律或经济处罚,直至通知解除合同。
第十条争议解决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11条其他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二.本合同条款如与今后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新的法律法规为准。
三.乙方申请____: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已获得甲方规章制度文本,知晓全文,同意并愿意遵守各项条款的规定。甲方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员工手册、岗位职责、保密协议、安全标准等。)是本合同的主要附件。规章制度与本劳动合同有抵触的,以规章制度为准。
四.本合同依法订立,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
集体合同规定协商代表在协商前应进行下列准备工作(12)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
法_定_代_表_人:_________________
地________址:________________
本_市_办_公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年龄:___
性别:_____民族:___
户籍所在地:__省___市____县(区)
_________乡(镇)____村(街)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现__住__址: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本市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劳动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执行下列(_)款
一、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本合同期限为___年(月),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年___月___日止。
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劳动合同。甲乙双方的具体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劳动岗位
甲方安排乙方从事_________工作,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甲方可以合理变更乙方的工作岗位和任务。乙方应完成甲方合理分配的生产任务。
第三条_劳动报酬
甲方按照国家规定和乙方的工作岗位,按照月预付,每季进行一次结算的'方式支付乙方劳动报酬。甲方为乙方办理工资卡,按月将预付乙方的工资报酬划入乙方的工资卡账户,每月预付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天津市的最低工资标准。
具体支付办法和标准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第四条_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甲乙双方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缴纳工伤社会保险费。其他保险和福利待遇约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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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_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甲方根据国家法律和本市的有关规定,给乙方提供安全卫生的劳动条件,发给乙方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二、甲方对乙方进行安全教育和必要的培训;乙方从事特种作业的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后持证上岗。
三、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操作规程,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职工安全和健康的行为有权检举、控告。
第六条_劳动纪律
一、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二、甲方有权依据国家和天津市的有关规定及企业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对乙方实行管理。
本合同的解除、变更、终止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劳动合同,工作完成劳动合同终止。
三、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满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再续订的,劳动合同终止。
违反本合同的责任及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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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_劳动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因执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时,应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_其它事项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与法律、法规有抵触的,按国家和天津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双方必须严格遵照执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集体合同规定协商代表在协商前应进行下列准备工作(13)
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即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除依据合同性质不能代理的以外,当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
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的方式进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一致时,合同即可成立。
合同的订立,是指两方以上当事人通过协商而于互相之间建立合同关系的行为。合同的订立是合同双方动态行为和静态协议的统一,它既包括缔约各方在达成协议之前接触和洽谈的整个动态的过程,也包括双方达成合意、确定合同的主要条款或者合同的条款之后所形成的协议。前者如要约邀请、要约、反要约等等,包括先合同义务和缔约过失责任;后者如承诺、合同成立和合同条款等。
(一)要约
1.要约的概念。要约是指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可以向特定人发出,也可以向非特定人发出。根据《合同法》规定。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内容具体确定,此项条件要求该意思表示已经具备了未来合同的必要内容;
(2)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2.要约邀请。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性质为要约邀请。但若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的规定,如悬赏广告,则视为要约。在实践中要注意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分,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3.要约的生效时间。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
4.要约的撤回。要约可以撤回。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撤回要约是在要约尚未生效的情形下发生的。如果要约已经生效,则非要约的撤回,而是要约的撤销。
5.要约的撤销。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但下列情形下的要约不得撤销:(1)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的;(2)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的;(3)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
6.要约的失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
(1)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
(2)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
(3)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4)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二)承诺
1.承诺的概念。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应当由受要约人向要约人作出。
2.承诺期限。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要约没有确定承诺期限的,承诺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到达:
(1)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即时作出承诺,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所谓合理期限,是指依通常情形可期待承诺到达的期间,一般包括要约到达受要约人的期间、受要约人作出承诺的期间、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的期间。
要约以信件或者电报作出的,承诺期限自信件载明的日期或者电报交发之日开始计算。信件未载明日期的.自投寄该信件的邮戳日期开始计算。要约以电话、传真等快速通讯方式作出的,承诺期限自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开始计算。
3.承诺的`生效时间。承诺自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不需要通知的,自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承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承诺到达时间。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4.承诺的撤回。承诺人发出承诺后反悔的,可以撤回承诺,其条件是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者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即在承诺生效前到达要约人。
5.承诺的迟延与迟到。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的,为迟延承诺,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以外,迟延的承诺应视为新要约。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能够及时到达要约人.但因其他原因使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的,为迟到承诺,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的以外,迟到的承诺为有效承诺。
6.承诺的内容。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这在学理上称为镜像规则。但严格执行镜像规则不能适应市场发展的需要。在实践中,受要约人可能对要约的文字乃至内容作出某些修改,
集体合同规定协商代表在协商前应进行下列准备工作(14)
一、学习目标
1、知识目标:识记《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规定的人民法院应该受理的纠纷;了解我国法院的层级设置;识记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的概念;了解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立案的条件以及法院决定受理后在开庭审理前所做的准备工作;了解审判监督程序。
2、能力目标:能够应用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的一般原则判断管辖问题;根据教材《民事起诉状》的样本,会结合实际案例书写较为简单的民事起诉状;掌握法院开庭审理的一般程序,能够在模拟法庭中担任审判长。
3、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培养法制观念和科学合理的法制思维。
二、学习重难点
1、学习重点:法院开庭审理的一般程序
重点突破方法:先引导学生学习教材理论知识,使学生初步了解一般程序的五个步骤,然后播放一段《庭审现场》的剪辑视频,让学生身临其境的感受庭审的一般程序。
2、学习难点:法院管辖问题
难点突破方法:在用案例巩固第一个知识点——法院受理的纠纷时,设置一个法院受理但在区域管辖方面较为复杂的案例,以引起学生的学习兴趣,通过引导学生学习教材,总结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的.一般原则,然后通过案例(即学即练)达到掌握的目的。
三、教学方法
讲授法;分组讨论,合作交流
四、教学过程
(一)创设情景、激情导入
(播放视频:《彩礼该不该退》,中央电视台第12套节目《庭审现场》),
使学生简单了解法院开庭审理案件的一般步骤,特别让学生注意:法庭调解可在开庭前和庭审中的任何时候进行。
展示三个案例,给学生设置疑问,提高学生学习兴趣。
案例一:关雄是某市税务局职工,由于工作吊儿郎当,被税务局以违反内部规章制度为由开除。关雄对被开除不服,决定到法院起诉税务局。你认为法院会受理吗?
案例二:建阳是某大学学生,因没参加学校组织的学位英语考试被拒发学位证书。建阳认为学校侵害了其荣誉权,诉请学校颁发学位证书。你认为法院会受理吗?
案例三:小管住在某市西城区,小霞住在同市东城区,小霞欠小管钱一直不还,小管欲起诉小霞,你认为法院会受理吗?如果会受理,小管该向哪个法院起诉呢?
(二)交流探究
1、法院受理的案件
(1)民事诉讼案件
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因物权、债权、知识产权、人身权、离婚、继承以及侵权等纠纷提起的诉讼都属于这一范围。
(2)行政诉讼案件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具有国家行政职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不服,依法提起诉讼的,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3)刑事诉讼案件
刑事诉讼以立案为起点。立案是指公安机关、检察院或法院对接受的报案、控告、举报或自首以及自己发现的材料进行审查,判断有没有犯罪事实和是否应该追究刑事责任,并决定是否作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或审理的诉讼活动。 学完此知识点后,展示当堂训练: 阅读案例回答,以下诉讼,法院会受理吗?
案例一:孙女士的公司与某国企业签订了一份玩具加工合同,由于我国与该国终止了外交关系,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孙女士要求法院判决政府改变决定。 案例二:李先生对工商局拒发营业执照不服。
案例三:老赵对公安局用手铐强制其去公安局接受审查的行为不服。 2、法院的管辖
(1)级别管辖:在上下级法院之间确定管辖权。
此外,由于专业性质,还设有海事法院、铁路运输法院和军事法院等专门法院。
(2)地域管辖:确定某个一审案件应该由哪个地区的法院来管辖。 ①民事诉讼:“原告就被告”原则,即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 ②行政诉讼:以最初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 ③刑事诉讼:犯罪地法院管辖。 学完此知识点后,展示当堂训练:
案例一:刘胜住在某省高级人民法院的隔壁,王燕住在本市A区人民法院的对面,王燕因交通肇事致使刘胜左腿伤残,二人经调解达成赔偿协议,但王燕一直没有履行,刘胜为维护其权利,应该到哪个法院起诉?
案例二:某市B区居民孙立因醉酒不慎点燃了A区街道边的一棵风景树,该区行政执法局对其下达了处罚决定书,要求其补种并处罚金500元,孙立不服,向该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区政府维持原处罚决定,孙立还不服,该向哪个法院起诉?以谁为被告呢? 3、起诉
在民事和行政诉讼中,原告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的行为称为起诉,俗称“告状”。在刑事诉讼中,被害人或其近亲属(或与被害人有抚养赡养关系的人)有提出附带民事诉讼,提出诉讼请求的权利。 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受理的条件: ①有管辖权
②与原告有直接利害关系 ③有明确的被告
④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开庭审理
开庭审理指人民法院在法庭上依法对案件进行审理的诉讼活动。 开庭审理的五个阶段: ①开庭准备 ②法庭调查 ③法庭辩论 ④合议庭评议 ⑤宣判
播放剪辑视频《考试作弊引发的案件》(约10分钟),使学生充分了解法庭审理的一般程序。
(三)当堂训练
1.在开庭审理阶段,()要在开庭前查明原被告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场
A 书记员 B审判长 C 主审法官D 法警
2.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法院收到起诉状后要进行审查。审查后应在( )日立案。
A 7B 10 C 15D 5
3.在民事和行政诉讼中,法院接到起诉状后要从哪些方面审查起诉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
(四)巩固创新
1.原告A公司状告B公司侵犯知识产权案,已由H去法院受理,假如你是本案主审法官,应如何安排法庭调查阶段的集体程序?
2.自选案例,以教材《民事起诉书》为样本,写一份民事诉状。
集体合同规定协商代表在协商前应进行下列准备工作(15)
社区、村委会工作人员是否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如果应当订立,应当和谁订立?
目前我国针对社区、村委会工作人员的劳动关系和劳动合同问题没有进行专门规定。对这部分群体是否应当订立劳动合同进行分析,首先就应当对这一群体有所认识。社区、村委会工作人员一般包括两类群体:一是根据《村委会选举法》《居委会选举法》选举产生的工作人员;二是社区、村委会自行聘用的工作人员。对于第二类聘用的工作人员,从劳动关系认定来看应该没什么问题,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工,双方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关键是对第一类经过选举产生的.工作人员,由于产生渠道的特殊性而存在争议。不过这只是产生渠道不同而已,如同用人单位招用人可能会通过人才市场招聘,也可能会通过网络招聘,甚至各种推荐渠道等,但这些渠道的不同并不影响劳动关系的成立。因此,即使是通过选举产生的工作人员,由于其和社区、村委会之间形成了用工关系,双方建立了劳动关系,自然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他们应当和谁订立劳动合同?有一种观点认为,社区、村委会没有营业执照,所以无法和工作人员订立劳动合同,应当由乡镇社会事业办订立。这一观点明显不妥:其一,和工作人员有劳动用工关系的是社区、村委会,并不是社会事业办,除非各方之间存在劳务派遣关系;其二,社会事业办属于乡镇的“劳动局”,是为乡镇各单位办理用工登记、社会保险服务的机构,是为劳动关系的建立、履行以及劳动争议的调处提
供服务的机构,否则容易造成角色的混淆;其三,作为用人单位的必备条件并非是营业执照,而是依法成立,只要是依法成立的组织,都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不过,还有一种观点认为,通过选举产生的工作人员是国家确定好人员定额类似于编制,所以这部分群体应当签订聘用合同,而且他们的报酬也是由国家发放。这有些道理,但操作存在诸多问题,他们和谁签劳动合同?
因此,社区、村委会与其工作人员之间可以订立劳动合同。
集体合同规定协商代表在协商前应进行下列准备工作(16)
借款是一项重要的民事活动,采用什么形式订立合同,对于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减少纠纷的发生有着重要作用。
根据商业银行法等有关法律及行政法规的规定,金融机构与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的借款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其目的明确金融机构与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保障金融机构信贷资金的安全。订立借款合同已成为商业银行贷款业务的必经程序,也是银行进行管理的重要内容。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七条规定,也是银行进行管理的重要内容。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七条规定,除自然人之间另有约定的外,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金融机构应当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订立借款合同,自然人之间借款既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口头形式,当事人可以根据合同是否有偿等具体情况选择订立合同的形式。
借款合同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种类。主要是指金融机构作为贷款人的情况下,针对不同种类的借款实行不同的政策,根据借款人的所有制性质、产业属性、借款的用途以及资金的来源和运用确定借款的种类。比如,根据借款的期限可以划分为长期借款和短期借款;从贷款用途上划分为工业借款、农业借款等。
2、币种。主要是指借款人是人民币还是某种外币。
3、用途。主要是指借款使用的目的。根据我国现行的`金融政策,向金融机构的借款应当专款专用,使借款在金融机构的监督下及时收回。
4、数额。是指借款数量的多少。应当包括借款的总金额以及在分批支付借款时,每一次支付借款的金额。
5、利率。是指贷款人在一定时期内应收利息的数额与所借出资金的金额的比率。
6、期限。是指借款人在合同中约定能使用借款的时间。当事人一般根据借款人的生产经营周期、还款能力和贷款人的资金供给能力等,约定借款期限。根据 1996年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贷款通则》的规定,自营贷款期限最长一般不超过十年,超过十年的应当报中国人民银行备案。票据贴现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贴现期限为从贴现之日起到票据到期日止。公民之间借款的期限由当事人自行约定。
7、还款方式。是指贷款人和借款人约定以什么结算方式偿还借款给贷款人。
以上所列举的合同内容仅是一些具有借款合同特点的条款,除了以上七项内容外,借款合同的当事人还可以对其他需要约定的内容作出约定。
集体合同规定协商代表在协商前应进行下列准备工作(17)
一、关于立法形式
鉴于劳动合同涉及问题繁多,且关系到劳动者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因此,对于此项立法应当持更为审慎的态度,采取科学、民主的方法立法。
建议:
1、借鉴《合同法》起草的经验,可以尝试委托劳动法专家起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草案送审稿)》讨论稿,并注重倾听、吸纳专家意见;
2、将讨论稿向社会公众公开,并听取社会公众意见。
二、关于草案送审稿内容。
1、由于多年来我国劳动法与民法通则、合同法之间的关系未理顺,导致在司法实践中常常适用民法通则、合同法的规定处理劳动合同纠纷。
本人认为,劳动合同法应当是劳动法的一部分。劳动合同法应当根据劳动法制定。这样,一方面有利于提高劳动法作为基本法的地位,另一方面也有利于明确劳动合同纠纷的法律适用问题。
因此,建议第一条改为:“为了规范劳动合同制度,保护劳动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劳动关系,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劳动法,制定本法”。
2、用人单位规则是劳动关系调整中的重要渊源之一,其独立性可以与劳动合同法、集体合同法相提并论。因此,本人认为劳动合同法应当对用人单位规则作出规定。
鉴于用人单位规则在调整劳动关系中的重要性,本人认为应当在劳动合同法中专列一章对用人单位规则作出规定。
3、送审稿仅对依法设立后的用人单位进行了界定,但是,对用人单位处于筹建阶段的招用行为及其法律后果却未作出规定。
因此,建议增加,即:“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处于筹建阶段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按下列情形处理:
(1)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依法成立的,以成立后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为用人单位;
(2)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未依法成立的,由发起人为用人单位。发起人可以以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未成立为由终止劳动合同。发起人对劳动者承担连带责任。
4、考虑到实践中涉外劳动争议较为常见且关系复杂等因素,建议在劳动合同法中专列一章规范涉外劳动关系。该章的主要内容有:
(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为涉外劳动关系:
A、用人单位为外国企业的;
B、劳动者为外国人或无国籍人的;
C、劳动合同履行地在外国的。
(2)外国企业不得直接招用中国公民在中国工作。但是,外国企业驻华代表机构可接受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中国人才中介机构的派遣,与其派遣的劳动者建立工作关系。
(3)用人单位可以依法招用外国人或无国籍人在中国或外国工作,也可招用中国公民到外国工作。
(4)中国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作为用人单位的涉外劳动合同争议的解决,应当适用中国法律。除此之外,其他的涉外劳动合同争议的解决,适用双方约定的准据法;没有约定准据法的,适用原告住所地、被告住所地、劳动合同履行地、劳动合同签订地等与劳动合同有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
5、建议增加:“确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未订立劳动合同的,视为事实劳动关系”。
6、建议增加:“劳动合同仅用外文写的,如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发生劳动争议,申诉方或起诉方应当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提交劳动合同的中文翻译文本。如果双方对中文翻译文本的内容有分歧的,则以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指定单位翻译的中文文本为准”。
7、建议增加:
用人单位按照下列原则向劳动者支付竞业限制补偿费:
(1)竞业限制期限不满6个月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不低于1个月工资的竞业限制补偿费;
(2)竞业限制期限已满6个月不满12个月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不低于2个月工资的竞业限制补偿费;
(3)竞业限制期限已满12个月不满18个月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不低于3个月工资的竞业限制补偿费;
(4)竞业限制期限已满18个月不满24个月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不低于4个月工资的竞业限制补偿费;
(5)竞业限制期限已满24个月不满30个月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不低于5个月工资的竞业限制补偿费;
(6)竞业限制期限已满30个月不满36个月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不低于6个月工资的竞业限制补偿费。
以上“工资”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工作时间不足12个月的,以实际工作时间的月平均工资为准。
8、建议增加:“续延后的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合同有约定,以劳动合同的约定为准;劳动合同未约定的,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9、建议增加:“用人单位直接或者间接招用劳动者从事工程建设,劳动者因工负伤或死亡的,应当按照下列原则确定用人单位的损害赔偿责任:
(1)建设单位直接或间接招用劳动者从事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作为用人单位承担对劳动者的损害赔偿责任;
集体合同规定协商代表在协商前应进行下列准备工作(18)
题材:反映劳动保障和民工工资的小品剧本
人物(按出场顺序):
刘老板,大名刘小根,外号刘大款,某工地老板
刘蛮、刘老幺,民工
张干部,劳动保障局干部
男警、女警,派出所民警
众民工演员若干
【客运中心候车大厅,刘老板提一皮箱,匆匆忙忙进入】
刘老板(放下皮箱):还好还好,春眠不觉晓,算我来得早,少睡一告觉,问题解决了。(抹汗)老子连夜连晚从贵阳坐火车到重庆,又跟斗扑趴的打的回来,为的就是要赶在刘蛮他们之前。嗯,还好,大厅里还没得几个人,刘蛮他们还没来。嘿嘿,我在椅子那边去躲倒,等他们一进来,我就给他们发红包,给他们一个惊喜。(一高靠背的条丝椅,背向舞台,刘老板提起皮箱,睡倒在条丝椅上)
【刘蛮、刘老幺上】
刘蛮:咦,老幺,你看,说好的6点钟,在客运中心大厅兑现,然后大家好回家过年。你看,人影子都没得一个得,有个鬼呀!
刘老幺(抬起手臂看一下表):还差几分钟打6点。
刘蛮:那我们等等看。不怕时间走得慢,就怕他龟儿子来不倒。
刘老幺:豆头,他娃扯谎日白搞惯了,上月推下月,前天推昨天,不晓得这个大款啷个就工资都放不出来。
刘蛮:嘿,今天他要是还是在忽悠我们的话,管他是不是老乡,非把他拉到劳动保障局、或者区政府去说聊斋。(附耳轻语)告诉你,我已经给劳动保障局打了电话,喊他们来人来督到,今天他刘大款,我要教他跑不脱。(大声)他不罗教,我也不认黄,
刘老幺:对,乡里乡亲,拖欠工资,过不到年,只有大家都撕破脸,他不罗教,我们也不认黄。
【刘老板蹑手蹑脚走到二人身后,突然分开二人】
刘老板:不认黄?真的不认黄?
刘蛮、刘老幺:刘大款?骇老子一跳。
刘老幺:你什么时候来的?
刘蛮:钱呢?
刘老板:嘿嘿,没借到。
刘蛮(跳起来):啥子咦?没借倒?
刘老幺(提起拳头):没借到?
刘老板:咦,咦,不要打人噻!亲不亲,家乡人,都是一个弯子头的,动不动就挥砣儿,伤感情噻!钱各嘛,钱各嘛,不要为钱伤了兄弟感情嘛。看到,我把钱给你们变出来。
刘蛮、刘老幺(看刘老板身上身边,找钱袋):钱呢?钱呢?
刘老板:莫急,莫急。今天不仅仅是欠你们两个的工资要兑现,所有工地上民工的工资,今天都统统兑现。(向椅子方向喊一声)变。(疾步走向椅子,提出皮箱)这是我专门跑到贵阳,托我那大舅子抵押贷了三十万,连夜连晚拿回来把拖欠大家的工资兑现。(骄傲的表情)你们看,这一皮箱,都是钱。
刘蛮:真的?你刘大款今天终于耿直了一回。
刘老幺:刘大款都说话算话了?这一皮箱都是钱?
刘老板:不信?打开看。(面向舞台,叨烟)
刘蛮、刘老幺(在刘大款身后蹲下,慢慢开箱。从箱子里拿出一叠报纸,又拿出一叠报纸,又拿出一叠报纸,脸色骤变):刘大款!
刘老板(一翻眼睛):怎样啦?
刘蛮、刘老幺(愤怒地):你,你!
刘老板(仍背对着刘蛮、刘老幺):我怎么啦?
刘蛮、刘老幺(跳起来抓起刘老板就打):叫你骗,叫你骗!
刘老板(双手护头,绕台逃跑,哇哇叫):为啥打我,为啥打我?
刘蛮:你拿些报纸来骗我,还说是钱。
刘老幺:你扯谎日白,也太过份了!
刘老板(惊讶):啥子咦?报纸?
刘蛮:你自己看。
刘老板(奔到皮箱边,边看边翻,把皮箱翻了个底朝天,吃惊,大呼):钱呢,钱呢,我的钱呢?怎么变成报纸啦?!(大呼,大叫,大哭)
【劳动保障局张干部上】
张干部:哭啥子,哭啥子?
刘蛮、刘老幺(迎上张干部):张干部。
刘老板(自顾自蹲在皮箱旁,哭喊):我的钱呢?我的钱呢?
刘蛮:哼,张干部,刘大款又在耍鬼花样。
刘老幺:我觉得也是。这一个多月来,工资一拖再拖,他先后使用了走为上逃跑计、办公室空城计、乡亲悲情攻心计,今天他又玩的是啥子计哟!
刘蛮:苦肉计,苦肉计。
刘老幺:对,是苦肉计。提个皮箱,装些报纸,然后说钱被偷了,这样就又可以拖了。
刘老板(哭腔喊):冤枉啊,冤枉啊!
张干部:刘老板,你到底是怎么回事?告诉你,昨天劳动保障局接到你们公司120名民工举报,说你违反劳动合同,拖欠民工工资,今天我受局长委托,是专门来处理这件事的。你就不在再耍花招了。否则的话,我要协助民工,对你展开行政诉讼。
刘蛮、刘老幺:对,告你!到法院告你,把你公司封了,把家里的奔驰宝马也封了!
刘老板:冤枉啊,冤枉啊!张干部,刘蛮哥,刘老幺,我是真的把钱带来了哇,怎么就变成报纸了呢?
张干部:刘老板,你起来,好好说,是怎么回事?
刘老板:我昨天一早在贵阳我舅子那里把三十万现代借到,就急忙坐火车往江津赶。皮箱放在行李架上,我一直看着都没眨眼。咋子就变成没了呢?我的'身份证,造好的民工工资领取名册,都在里面的呀!
刘老幺:你没上厕所?
刘老板:上厕所我都是把皮箱提起去的。
刘蛮:是不是被贼二哥吊了坨哟?
刘老板:没有哇,我没看见贼二哥。
张干部:贼二哥脸上又没写字。我问你,你在真的一直盯着皮箱的?
刘老板:是呀,眼都没有眨,这是民工们的工资,也是我的救命钱哪,我哪敢粗心大意!
张干部:真的一夜没有合眼?
刘老板:我,我,(努力回忆),应该没有合眼吧!
张干部:到底是合了眼,还是没合眼?
刘老板(委屈地):我,我不知道。快天亮的时候,就是刚才下车前,好像着迷过去了一哈哈儿,列车员过来拉醒我,说江津到了,我提起皮箱就下的车。
张干部:着了,可能就是那一哈哈儿。刘老板呀刘老板,你咋个啷格粗心呢,千里借钱,天亮把尿流了。
刘蛮(面向张干部,焦急):现在怎么办?
刘老幺:现在怎么办?
刘蛮:我家房子漏了两个月了,就等着我拿工资回去修房子。这下子我两手空空,怎么有脸回家过年哟!
刘老幺:我娘在大坪医院住起,等着我拿去动手术,刘大款啊,你这整起,我拿啥子钱去救我娘的命啊!
刘蛮:其它民工弟兄一会儿也要赶来,大家都等着你刘大款,我看你怎么办?刘大款,刘大款,你害人不浅!
刘老板(抱着头蹲在地上,哭喊):哇,哇,我的钱哪,我的钱哪,是哪个短命鬼,这样伤天害理。我该怎么办!我该怎么办?
张干部:别怨了。刘老板,你现你想想,还有没有什么办法?一会儿百多号民工围过来,这事情闹大了,可怎么收拾。
刘蛮:对,弟兄们都说,今天要是拿不到钱,他们就要报警了,就要逮你去区政府见官论理。
张干部:这事情闹大了,刘老板,你可以承担后果哟!
刘老板(哭丧着脸):张干部,你让我想想,你让我想想,你帮我想想办法嘛。我真的是上天无路入地无门哪!为了弟兄们的工资,我也是于心不安哪!我不想拖呀!到了年终,材料钱、税费钱、租金钱,都要缴,现在银根又紧,贷款也贷不出来,我难啊!好不容易叫我舅子帮我借到30万来先把弟兄们的工资钱付了大家好回家过年,没想到半路又被偷儿贼偷了。哇哇哇哇(大哭)。
刘蛮:还哭,你看,弟兄们都来了。
【涌上几个民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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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工们(围在刘老板、张干部周围,嚷):给钱,给钱!
【此时响起警车警报声,警车停车声。大家睁大眼睛做观望样】
刘蛮:警察来了。
刘老幺:刘大款,看你今天跑得脱。
【一男警察急速上场】
男警:请问,谁叫刘小根。
刘蛮、刘老幺(相视、与民工们互视,疑问):谁叫刘小根?
刘老板(害怕,畏畏缩缩地):我,我,我就是。
刘蛮:我们只知道他叫刘大款,不晓得刘大款原来大名叫刘小根。
集体合同规定协商代表在协商前应进行下列准备工作(19)
聘用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聘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年龄:_____
籍贯: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运输生产需要,根据《道路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和车队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及经营规章制度的要求,为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保障双方的利益,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聘用期限
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来确定本合同期限:
1、本合同为有固定期限的聘用合同,期限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有效。其中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为见习期/试用期,试用期为_______个月,可视乙方适应工作能力酌情增减。
2、劳动合同期满前_______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3、本合同期满后,任何一方认为不再续订聘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_______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二、工资待遇
1、乙方的工资待遇按趟走计算每趟______元(壹趟是指来回二个单程,即是每个单程______元计),每月休息______天。工资以次月______日发放。乙方在签订合同同时必须一次性交保证押金1000元,由甲方保管到合同满期时无息退还乙方。
2、付款方式:_______(1)现金。(2)银行卡支付。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作纪律
1、乘务员出每班车要在出车前______分钟到车站,做好准备工作。出车前做到不违反管理规章制度,做到从未受顾客投诉,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贪货款,小偷小摸。
2、乙方在车上收到乘客的车费不登记在路单上属贪污行为。每贪污______元罚______元计,______元罚______元计。货款托运(一袋、一箱、一包、一件重量低于50市斤)超出50市斤______元计费,最低收费______元计起。如有发现贪污行为,每发现一次罚款______元到______元。
3、乙方事假须提前告知甲方,经同意后,待甲方找到替班乘务员后方可离岗,但事假一般不超过______天,事假期间不享受工资及补贴,
4、无故离岗不当班、车到中途才上车当班、车未到站先下班,离开车又没预先通知甲方的,不服从办公室调度跟班的,故意刁难调度人员管理不上班的,造成延误班次以及误车而影响生产的,乙方应赔偿一次______元损失的费用。情节严重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5、礼貌职责,客应礼貌待客又问心答,又其矛盾应作出相应解释顾客。每到站点乘务员应提示乘客到站点下车。不能让乘客越站下车。
6、车辆到站乘务员打扫卫生、拖干净。卫生、泥尘是乘务员的职责,回场下班前打扫车上的卫生,如发现未清理垃圾或没打扫者,第一次提醒、第二次扣当月工资________元、第三次扣当月工资________元(即是应扣当月工资指每一次)。
7、在行车时乘客路上临时上落客,应先下车后上车。告诉乘客走后才过马路,预防车辆杂穿路面,特别提醒带小孩、老人的请让车起步后才过路。
8、乘务员职责:发现车厢内的人数与行李箱托运的货物与现金不符,第一次扣除________元,第二次扣除________元,第三次扣除________元并终止合同,扣除在押金内。
9、乙方有特殊原因需辞职终止合同的,必须提前________个月以书面形式向甲方管理部门提出申请,中途辞工的乘务员不享受奖励。
10、客运输业属特殊行业,为保障旅客的合法权益,约定在春运、清明节、五一、端午节、中秋节、国庆等假日期间不准事假。不按加班工资另计,不要理由为借口。凡在节假日旷工的,按违约处理(节日前后________天开始不准请事假你可在乘务员之间沟通调班、上班部门之间协调),乙方应赔偿甲方违约春运时________元,其他节日________元,若在节假日期间请假者,一天不上班扣________元、两天不上班扣________元、三天不上班当自动离职,并扣押金________元。
11、乘务员每月安全服务奖________元,老员工每满一年另奖,每年________元,逐年递增,最高________元止,但在次年春运结束后领取。
12、聘用期间若乙方不服从管理,聚众闹事,参与集体性停工,无尽责履行业务,严重影响本车队车辆运行的,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乘务员工作规范的行为,直接影响车队车辆的正常运转和安全生产管理,危害本车队资产的安全,损害游客的合法权益,应视同严重违反合同行为,甲方有权根据公司规章制度对乙方违约行为进行处理,约定按实施细则具体条款规定处理,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三、甲方责任
1、甲方对聘用的乘务员进行上岗前培训、宣传、落实安全管理各项制度和安全生产法规、文件,按时召开安全例会,落实安全措施,提高乙方的安全和服务意识。
2、加强对乙方的政治思想教育、法制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如有发现参与黄、赌、毒及其它违法行为的,一律解聘,甲方不作任何经济赔偿。
3、合理安排乙方的作息时间,保证乙方有充足的休息时间,以确保安全和服务质量(每月________天休息时间)。
4、按时发放工资。
四、乙方责任
1、乘务员是客运的主要环节,乘务工作的优劣直接决定旅客运输服务质量的好坏,乙方应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必须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身体素质,工作中应有热心、耐心、细心,作风正派,着装整齐,遵守纪律,服从甲方的管理安排,保持车辆卫生整洁达到“门窗玻璃净、天棚地板净、座椅设施净、内外车皮净;无尘土、无污物、无痰迹、无垃圾),热情服务,使用文明语言,和蔼对待乘客,照料旅客上下车,主动下车服务,尤其要照顾好老、弱、病、残、孕等五种人,为旅客提供优质服务,确保甲方的信誉。如发生坑害、攻击等侵犯旅客权益等行为的,没接到旅客投诉,经查实,一次则由乙方支付甲方违约金_____元;对甲方形象造成不良影响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凡导致甲方被有关部门通报或被市级以上媒体曝光的,将扣除乙方_____元的保证金并开除。
2、维护乘车程序,主动协助或引导无票旅客到售票站补票;行车中积极配合司机做好安全工作,协助和督促当班司机进行车出车前及回场后对车辆安全技术状况的检查,以确保行车安全,服从终点站场管理规定。如违反规定被罚款的,其罚款由司乘人员共同承担。
3、按时参加甲方的安全例会,无故不参加例会者应按违约处理,第一次无故不参加扣工资_____元,第二次无故不参加扣工资_____元。甲方有权解除聘用合同。
4、乘务员要巧疏导、多拉人,做到最勤、脑勤、手勤、脚勤,在车上应主动准确售票,注意上车人数,做到不错不漏,主动问旅客去向和要求,票款相符,认真验查,不多收乘客票款,不少收乘客票款,注意有无空位,保证甲方应得收入不会流失。乘客的行李箱内和车厢内行李不要拿错给别人,物价和乘客协商后赔款乘务员,与甲方共同承担,最高赔款不超过200元整,是乙方的`主要过错责任之一。
5、如发现乙方与司机合伙私吞营运收入的,无论多少,一经查获,乙方应赔偿甲方违约金_____元,一次性没收押金款,结清工资,终止本合同。
6、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合理的经营管理宝贵意见,以及反馈行车的情况,以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7、乙方在行车不准搭载“三危物品”(包括石油气瓶、柴油、汽油、易燃、易爆物品等)、动物或者腐蚀性的货物,不准将货物搬上车厢(将货物放进下面行李舱),违反规定的,处以乘务员每批次_____元违约金。
8、乘务员完成全天乘务作业后,应整理好票据、现金款等,填好售票结算单、营运收入单,底面签司机、乘务员姓名,并收齐相关票据,做到票、款、单相符无差错,经有关人员复核签名后交车队营收结算,上交票款时间不准超过次日上午_____时。乙方不得挪用和贪污票款。乙方由于工作不慎遗失客票,要按票面金额最高金额全额赔偿甲方损失。
五、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1、甲乙双方在本劳动合同的有效期内,可以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
原则,依法变更劳动合同部分条款。
2、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发生变化导致本合同内
容发生变化时,可以对本合同相关内容进行变更。
3、订立本合同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
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或解除本合同。
4、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解除本劳动合同:
(1)乙方被查实在应聘时向甲方提供的个人资料是虚假的,包括但不限于:离职证明、身份证明、户籍证明、体检证明、过去工作经历和主要社会关系等资料;
(2)严重违反本合同或甲方的规章制度;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1)甲方以暴力、威胁或其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
7、甲乙双方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甲方依法制定的相关制度执行。
六、双方按本合同确定的权力与义务履行各自的职责,乙方在上下班时间和每天工作范围内以外发生的一切事项与甲方无关。
七、共同责任
乙方在工作时间内由甲方为乙方支付24小时意外保障保险,乙方在离岗后该保险终止生效。乙方的社会保障保险(社保、医保)甲方已给以工资内不再支付。
八、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相悖时,以国家、法规、政策为准。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提交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其中甲方执________份,乙方执________份。
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集体合同规定协商代表在协商前应进行下列准备工作(2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性别:男/女
户口性质:非城镇/城镇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用工单位”)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配合丙方的运营与发展,甲、丙双方进行人事调整,现就更换用工管理机构所涉及的`劳动合同用人主体变更及其他权利义务等相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的劳动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经三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变更协议。
1、乙方原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的劳动合同,用人主体变更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原职务__________变更为__________,其他劳动合同条款不做任何变更。
2、原劳动合同期限双方确认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3、变更后,丙方负责办理乙方的用工与社会保险缴纳、代领工资等相关手续。
4、丙方认可此协议所涉及的用工主体调整,不影响乙方在丙方的服务年限连续计算。
5、变更协议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经三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
签字(盖章)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
签字(盖章)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丙方:
签字(盖章)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集体合同规定协商代表在协商前应进行下列准备工作(21)
一些企业何需将自己与《劳动合同法》对立起来,按照《劳动合同法》善待员工,最终企业同样得益!针对时下部分企业对《劳动合同法》的种种误解和担心,前天,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处处长谢迎建就此一一作分析。
企业裁员规定“放宽”
谢迎建说,目前一些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有这样那样的疑虑,可以理解。毕竟市场竞争激烈,很多企业面临巨大的成本压力。但《劳动合同法》目的绝不是要搞死企业,相反,是要促进企业的繁荣发展。试想,如果企业搞死了,就业问题难解决,劳动者也受损。
很多企业担心,将来“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成为常态,企业人员将难以调整。谢迎建说,《劳动合同法》正是考虑到市场竞争因素,将“经济性裁员”调整为“经营性裁员”。按目前规定,企业只有在濒临破产等严重困难的情况下才能裁员,而《劳动合同法》实施后,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或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也可以裁员。只要按法定程序,企业不会出现沉积大量冗员的问题。
有企业还担心,将来对不称职、“大错不犯小错不断”的员工将无可奈何。谢迎建分析,如果证明不胜任工作,或严格人力资源管理规章制度,一样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解除合同,这种担心也不必。
提倡“激励式管理”
企业该如何放下顾虑,轻松迎接《劳动合同法》实施?谢迎建给企业提供了“三个转变”建议:
从“压力式管理”向“激励式管理”转变。为什么劳动合同越签越短?很多企业试图以此给员工压力,调动积极性。但物极必反,员工没有归属感,离心离德,即使法律不改,今后企业管理也应着眼劳动关系和谐,调动员工积极性,这正合《劳动合同法》要求。
从“不平等管理”向“平等管理”转变。很多企业通过不同的合同,将员工分为正式工、合同工、劳务派遣工等,同工不同酬,这也严重挫伤员工的.积极性。只有平等管理,特别在一次分配中更多地体现公平,才是大趋势。
从“粗放式管理”向“精细化管理”转变。过去劳动合同短期化、期满无理由解雇,使很多企业不重视企业内部制度建议和文化建设,再这样下去肯定不适应《劳动合同法》,这正是企业提高经营水平的良机。
谢迎建说,新法实际是纠正了很多目前劳动关系中不合理、对劳动者严重不公平的现象,守法企业成本不会大增。劳动力市场健康和谐运行,企业得益,企业的思想负担应该“松绑”。
集体合同规定协商代表在协商前应进行下列准备工作(22)
甲方:_____
乙方: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国家、广东省的有关劳动用工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甲方聘用乙方为其员工,双方同意按以下形式确认合同期限。
1、合同期限为______年,本合同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生效,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终止。
2、试用期_____个______月,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二、工作内容
1、乙方的工作_______岗位为普工,具体工作内容详见岗位职责,乙方应严格遵照岗位制度工作。
2、甲方有权根据公司发展需要,按乙方的工作能力与表现调整乙方工作岗位及职责,如在甲方调整岗位后乙方仍然未能胜任工作内容,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劳动合同。
三、工作时间
1、时间为:_____小时,甲方可根据不同_______岗位需要,对乙方具体工作时间做出规定和调整。
2、根据生产经营需要,甲方有权安排乙方加班,乙方如确有需要也可向甲方申请加班。乙方未经甲方书面要求或批准而在本条第1款约定的时间外工作的,视为乙方自愿超时工作,甲方无需就此支付加班费用。
3、鉴于甲方行业的特殊性,甲方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对乙方的工作时间、工作班次、休息日进行调整,乙方愿意服从甲方安排。
四、工资薪酬
1、乙方的试用期工资为人民币_________元,转为正式员工后,每______月保底工资为人民币每______月_________元。另外,公司会根据个人工作表现,计发绩效奖金。如有加班费、加班餐费、补助、津贴、补贴、绩效奖金等薪酬条目不属于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不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
2、甲方于每______月的._________日至_________日发放上______月工资,如遇假日或法定节假日,则提前发放。
3、甲方可根据其实际经营状况、规章制度、对乙方考核情况,以及乙方的工作年限、绩效记录、岗位变化等,调整乙方的工资水平,但不可低于当地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4、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为税前工资,乙方的个人所得税由甲方依法代扣。
五、劳动纪律
1、甲方根据需要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包括公司日常制度、岗位制度、劳动纪律等),甲方将在
办公室、工作场所等区域采取公告的方式告知乙方,乙方须认真学习并承诺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严重违反上述各项制度而造成公司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2、甲方有权对乙方履行公司制度进行检查、督促、考核和奖惩。
3、如乙方掌握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有义务为甲方保守秘密。否则,因乙方泄露甲方商业秘密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全部由乙方赔偿。
六、合同变更、解除、终止及续订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合同内容,但须办理相应书面变更手续。
2、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合同。如乙方提前解除合同须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甲方并履行交接义务,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_________元的赔偿金,从甲方应付款中予以扣除。
3、合同期限届满则合同终止,双方是否续订须另行协商签订劳动合同。
七、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乙方的《入职履历表》和《身份证复印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3、乙方承诺:乙方向甲方出示的、陈述的任何有关乙方自身情况的说明均属真实。乙方自身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其学历、学位、技能,工作经历、家庭情况、婚姻状况、身体状况、联系方式等。若乙方就上述自身情况作不实陈述,则视为乙方的欺诈行为,甲方可以据此解除本劳动合同,并且不负担任何经济、法律责任。如因乙方的不实陈述,或上述自身情况发生改变未及时告知甲方,给甲方造成的损害,由乙方承担。
4、甲方《员工手册》等规章制度文件为本合同附件,甲方依法对《员工手册》等规章制度文件进行修改的,一经公示生效,即视为本合同附件之变更。
5、乙方在此确认:甲方已向其出示甲方现行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公司日常制度、岗位制度、劳动纪律、薪酬标准等),乙方对此已充分了解并无异议,乙方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甲方亦已告知。乙方承诺遵照甲方相关规章制度执行。
6、甲方因生产经营管理需要,就具体事项之决定作出书面通知、文书、文件,依据乙方向甲方登记的联系地址送达乙方的,乙方自收到相关文件7日内不提出异议的,即视为同意。
7、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乙方(签字):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集体合同规定协商代表在协商前应进行下列准备工作(23)
无固定期限合同工龄认定不明晰
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的,可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10年工龄如何计算已成为《劳动合同法》中争议最大的问题。昨日,《成都晚报》刊文指出,《劳动合同法》尚存5大缺陷,须相关司法解释或实施细则完善。
无期限合同工龄认定不明晰
对于劳动者在20xx年1月1日以前的工龄,是全算、全部不算,还是部分算?争论大,有的专家认为,工龄应该从20xx年1月1日起重新计算。而有的专家却认为,新法实施后,只要前后工龄是连续的,就应该以此计算。这些问题只有等司法解释以及劳动行政部门的实施细则出来才能确定。
违约金规定两部法律“打架”
《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违约金(特殊情况除外)。在明年1月1日前,不少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依照《劳动法》,对提前解除劳动合同须支付的违约金进行了约定。明年1月1日以后,此前已和单位约定违约金的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须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吗?对于这个问题,法学界争议相当大。
新法中“支付令”形同虚设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债务人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人民法院收到债务人提出的书面异议后,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换句话说,只要债务人提出异议,支付令就不发生法律效力。
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太绝对
《劳动合同法》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该法条显得非常绝对。举个例子,如果劳动者从一单位离职5年后再次被招用,他所就职的部门和岗位很可能和原来不一样,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不能再次约定试用期。这就很可能引发新的问题,用人单位招用离职的'员工时可能会存在很多顾虑。
企业裁员规定细节不太明确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按规定裁减了人员,如果在6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用人单位重新招人时应通知曾被裁减的人员,这个过程应该由谁来监督?同等条件下,用人单位应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同等条件”应如何界定?《劳动合同法》并未明确,只有待司法解释以及劳动行政部门出台实施细则才能确定。
集体合同规定协商代表在协商前应进行下列准备工作(24)
《劳动合同法》自1月1日正式施行以来,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也得到了我们广大职工的普遍拥护。它不仅有利于更加切实有效地保护我们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有利于增强企业的凝聚力,促进企业的长远发展。
《劳动合同法》与我们的工作息息相关,希望能通过以下两个案例来丰富大家的法律知识,增强大家的守法意识。
一、试用期内用人单位是否需缴纳社会保险费?
【案例】
203月,张某被某广告公司录用,并被告知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社会保险。工作两个月时,张某发现单位同期录用的另外14名员工皆未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社会保险,于是就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该单位的违法行为。
【评析】
在试用期内不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是很多用人单位的习惯性做法。而劳动者由于法律知识的缺乏,也常常错误认为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可以不缴纳社会保险费,导致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是法定的义务。《劳动法》第72条规定:“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从该条规定看,可以确定只要建立了劳动关系,就应该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同时,根据劳部发354号《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若干问题的通知》第3条规定,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也就是说试用期同样属于劳动关系的存续期间。
因此,本案例中的广告公司应及时与该15名员工补签劳动合同,并为他们补办社会保险。
【结语】
参加社会保险不仅是我们劳动者今后生活的有力依靠,也是我们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公司现已经全面推行“五险一金”政策,望大家能积极参与,多多配合!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调整、变更劳动者工作岗位需要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吗?
【案例】
王某与某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约定岗位为操作工。劳动合同约定:“企业按工作标准经考核考评确认员工不胜任本岗位工作,可以调换员工的岗位。本合同履行期间生产经营发生变化,经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变更员工的岗位。”
王某是A车间看仪表的,在的工作考核考评中,综合得分很低,列最后一名,被确认为不能胜任工作。因此,企业于20开始,向王某发出了《员工调转部门通知单》,将其从A车间调至B车间,工种均为操作工,具体从事倒筒工工作,工资未变。王某对此有异议,坚持不到B车间工作。后企业以王某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王某与企业就此事发生争议。
【评析】
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后,在合同尚未履行完毕之前,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已订立的劳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或废止部分内容的法律行为。本案例中,王某虽然调岗前后工种都同为操作工,但实际具体工作内容已发生变化,属于劳动合同的.变更。
而《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该条虽然规定的是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但实际上也对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可变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作出了规定。在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可对劳动者进行响应的技能培训,或者对劳动者的工作岗位进行适当的变更,此变更无须取得劳动者的同意。同时,根据劳动部《关于职工因岗位变更与企业发生争议等有关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6】100号)规定,
按照《劳动法》第17条、第26条、第31条的规定精神,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而变更劳动合同,须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若不能达成协议,则可按法定程序解除劳动合同;因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而变更、调整职工工作岗位,则属于用人单位的自主权。对于因劳动者岗位变更引起的争议应依据上述规定精神处理。
本案中,王某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中也有约定:“企业按工作标准经考核考评确认员工不胜任本岗位工作,可以调换员工的岗位。”而王某在年度的工作考核考评中被确认为无法胜任工作。因此,该企业对权王某工作岗位工作的调整属于其用工自主权,可不经劳动者的同意。
【结语】
请记住一句话—是金子总会发亮。不管是你在怎样的岗位上,通过努力,你一定会是公司所为之骄傲的“金牌员工”。
集体合同规定协商代表在协商前应进行下列准备工作(25)
1.劳动合同因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
法律、行政法规包含强制性规定和任意性规定。强制性规定排除了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即当事人在合同中不得合意排除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适用,如果当事人约定排除了强制性规定,则构成本项规定的无效情形。这里主要指国家制定的关于劳动者最基本劳动条件的法律、法规,包括最低工资法、工作时间法、劳动安全与卫生法等,其目的.是改善劳动条件,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避免伤亡事故的发生。还应当特别注意的是本项的规定只限于法律和行政法规,不能任意扩大范围。实践中存在的将违反地方行政管理规定的合同都认为无效,是不妥当的。
2.订立劳动合同因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而无效。
欺诈是指当事人一方故意制造假象或隐瞒事实真相,欺骗对方,诱使对方形成错误认识而与之订立劳动合同。欺诈的种类很多,包括:
(1)在没有履行能力的情况下签订合同。如根据劳动法的规定,从事特种作业的劳动者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应聘的劳动者并没有这种资格,提供了假的资格证书。
(2)行为人负有义务向他方如实告知某种真实情况而故意不告知的。采取欺诈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是无效的。
3.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劳动合同无效。
这属于禁止用人单位同劳动者约定的内容,这也是合同的一般原则。
劳动合同是否有效,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其他任何部门或者个人都无权认定无效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关系到劳动者的权利义务,如果签订之时就多注意,避免出现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以后若遇上纠纷也不至于过多的丧失自己的合法权益。这一点尤其需要广大劳动者们注意。
集体合同规定协商代表在协商前应进行下列准备工作(26)
劳动合同必须是具有签约资格的当事人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其内容应当具备法定条款,应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否则将被确认为无效。
无效劳动合同是指所订立的劳动合同缺少有效要件不符合法定条件,全部或部分不能发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后果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其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一个劳动合同的有效成立,必须具备劳动法律所规定的有效要件,这就是主体要合格,意思表示要自愿真实,内容要合法、完整,形式符合法定要求,订立程序要完备这四个方面的要件,任缺其一,均可导致劳动合同不能有效成立。
无效劳动合同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合同主体不合格,是指劳动合同的一方或双方当事人不具有劳动法规定的主体资格而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合同主体双方是否具有签约资格,是决定劳动合同法律效力的重要前提。合同主体不合格,即劳动者不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或者用人单位不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不真实,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其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在这种状况下签订的劳动合同,其内容基础受外力干涉,故不是真实的意思表示。
3.内容不合法或不完整,即合同条款违法或合同缺少法定必备条款。通常表现为违反强制性法律规范、权利义务严重不对等而显失公平或低于法定最低劳动标准,用人单位免除自己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
4.形式不合法,即要式合同未采用法定的书面形式或标准形式。
5.订立程序不完备,即订立劳动合同未履行法定必要程序。
劳动合同无效必然导致一定的法律后果,因而它必须经国家机关确认。我国法定的确认劳动合同无效的机关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
劳动合同经法定机关确认无效的法律后果一般是,自订立起就没有法律拘束力。但这并不是说,无效劳动合同不发生任何法律效果。它作为法律事实的一种,必然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法律责任问题,也即导致劳动合同无效的当事人基于过错而对他方承担民事责任,甚至可因其行为的严重性程度不同,引发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问题。对此,应理解为自订立时起无效劳动合同就不能作为确定当事人权利义务的依据,而不应理解为像无效民事合同那样自订立时起,就不对当事人产生权利义务。这是因为,劳动力支出后就不可回收,由此决定了对无效劳动合同已履行部分,即劳动者实施的劳动行为和所得的物质待遇,不能适用返还财产、恢复原状的处理方式,并且对尚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已为用人单位提供了劳动的劳动者应当依法予以保护。《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时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根据无效的劳动合同要求另一方履行或承担违约责任。由于劳动者用以交换的劳动力的特殊性,对于无效劳动合同,不可能采用返还及追缴等办法处理,所以,根据无效劳动合同的特点可以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包括撤销合同、重新订立合同、修改合同和赔偿损失三种。
1.撤销无效的劳动合同撤销合同的处理方式,适用于被确认全部无效的劳动合同。全部无效的劳动合同是国家不予以承认和保护的,应通过撤销合同来消灭依据该合同而产生的劳动关系,即劳动合同整体被确认无效。如正在履行的合同,要停止履行。对于已履行的部分,对劳动者付出了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到相应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支付,参照本单位相同或相似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同工同酬的原则确定。劳动合同全部无效而用人单位对此有过错的,如果当事人双方都具备主体资格,劳动者要求订立劳动合同的,在撤销无效的劳动合同的同时,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依法订立劳动合同。
2.修改合同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修改合同的处理,适用于被确认部分无效的劳动合同及程序不合法而无效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的某项条款被确认无效,该项条款不得执行;应依法予以修改。修改后的合法条款应具有溯及力,溯及到该合同生效之时。
3.赔偿损失无效劳动合同所引起的赔偿责任主体是用人单位,不是劳动者。这一点在《劳动法》第九十七条有规定:“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订立的无效合同,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集体合同规定协商代表在协商前应进行下列准备工作(27)
病假解除劳动合同后如何补偿?
工作中我们难免会遇到自己生病的情况,而多数情况下都需要请病假。此时此刻,用人单位是否能够在病假期间解除我们的劳动合同呢?如果用人单位解除了劳动合同,我们的病假职工又能获得哪些赔偿呢?下面就跟小编一起来看看病假解除劳动合同后如何补偿的问题吧。
1、员工依据法律规定享有医疗期
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第3条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因此,在劳动者确实有病需要治疗的情况下,只要请病假的时间不超出医疗期,单位应当批准病假并支付病假期间的工资。
2、单位在医疗期内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在医疗期内的员工,除非员工有第三十九条规定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另外,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员工劳动者患病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且需要按照法律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因此,单位以请病假时间长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如果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您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提起劳动仲裁,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并补发解除劳动合同至仲裁或诉讼期间的劳动报酬或者要求单位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2倍经济补偿金。
通过上述的`介绍大家应该知道病假期间解除劳动怎么赔偿的问题了吧,如果大家在生活中真的遇到了这种情况,可以通过法律的手段为自己取得自己应有的利益,另外如果大家还想了解关于劳动合同或者工资福利的相关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吧。
集体合同规定协商代表在协商前应进行下列准备工作(28)
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学校实行民主管理学校的基本组织形式,是教职工行使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权力的机构。为加强教代会职能,体现民主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1、根据《安徽省中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条例》规定,教职工代表大会每三年为一届,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
2、在教代会召开前一个月,把提案表分发给教职员工,使他们有充分的`时间酝酿提案。在教代会前一个星期把提案汇总、分类。
3、要把教代会开成一个民主、团结、积极向上的大会,体现教职员工主人翁的地位。
4、每次教代会,根据社会发展和学校实际确立中心议题,对中心议题广泛听取意见。
5、教代会中的提案,学校工会有权利、也有义务督促学校有关部门进行落实,并在下一次教代会中公布,对暂不能落实的,要查清原因,向教职工说明实际情况。
6、教代会的程序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关系到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举措必须经教代会通过。
集体合同规定协商代表在协商前应进行下列准备工作(29)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教育法》、《工会法》和《湖南省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程》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第二条 新建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在学校党总支领导下的教职工民主管理学校的权力机构。
第三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以科学发展观思想为指导,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的关系,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
第四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五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1、讨论审议学校工作报告、财经报告和学校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方案等。
2、讨论决定教职工绩效考核和工资方案,教职工奖惩办法及其它与教职工切身利益有关的方案和事项。
3、讨论通过学校有关规章制度。
4、对学校工作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
5、评议和监督学校行政领导干部和职能部门的工作。
6、依法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维护教教职工的正当权益。
第六条 校长室及所辖职能部门要积极支持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保障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提议和决定的实施,处理好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提案,接受教职工代表大会的评议和监督。教职工代表大会要教育教职工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以主人翁的责任感完成各项任务,尊重和支持以校长为首的行政干部团队行使职权,维护其管理权威。
第二章 教职工代表
第七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实行常任制,任期3至5年,可以连选连任。
第八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以工会小组为单位,由教职工直接选举产生,候选人当选须获选举工会小组会员的过半数同意。凡是依法享有政治权利的教职工均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人数一般控制在全校教职工总人数的10—20%之间,教师代表应占代表总数的60%以上。行政干部的代表名额分配到有关工会小组,以普通教职工身份参加选举。
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的资格处理、撤换、增补按《湖南省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程》执行。
第九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的权利。
1、有权按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程序提出意见、建议和提案;
2、有权就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各项议程充分发表意见并参加表决;
3、有权对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
4、有权向学校领导和职能部门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5、有权对学校和职能部门落实教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和提案情况提出询问。
第十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的义务。
1、学习并遵守国家政策法律,提高民主管理水平;
2、认真做好本职工作,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学校发展中起到带头作用;
3、积极参加教职工代表大会活动,认真贯彻会议决议,宣传会议精神;
4、密切联系群众,及时听取和如实反映教职工意见和要求,具有一定的民主管理和参政、议政能力;
5、为人师表,办事公正,不断增强主人翁意识,提高参与民主管理的素质和能力。
第十一条 根据教职工代表大会需要,可设特邀代表、列席代表参加会议。
第三章 组织制度
第十二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每三至五年为一届,期满换届选举,教职工代表大会每年召开1-2次,会期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十三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主席团由学校党、政、工、团主要领导和教职工代表组成。
第十四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要有三分之二的应到会代表出席方能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或决定要有超过应到会的代表二分之一的赞成票方能通过或生效。
第十五条 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教职工代表大会可分别召开教师代表大会和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各自相关事项。
第十六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的议题应根据学校中心工作和教职工迫切关心的问题,广泛听取意见,经大会主席团审议后提请大会通过。
第十七条 对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的决定和决议,学校领导和全体教职员工必须认真执行;经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方案、办法、制度等,由校长公布实施。各职能部门都要采取有效措施,贯彻落实。
第十八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应向全校教职工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第十九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以学部或工会小组为单位设立代表小组。
第四章 工作机构
第二十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闭幕期间,由学校工会委员会承担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机构的任务,在学校党总支的领导下负责做好下列工作:
1、负责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召集与组织工作;
2、负责征集和整理教职工代表的提案;
4、负责组织传达贯彻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精神,督促检查大会决议及提案的落实;
5、听取和反映教职工的合理化意见和建议,保障教职工民主权益;
6、处理教职工代表大会交办的其它有关事项。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的调整权和解释权属小路口镇中心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大会。
集体合同规定协商代表在协商前应进行下列准备工作(30)
为保障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强学校民主管理,构建和谐校园,促进学校学校政治民主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1、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代会)是学校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落实“党组织保证监督、校长负责、教代会参与管理”的学校管理体制的重要组织部分,是学校教职工参与学校重大决策、行使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权利的机构。教代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2、教代会的基本任务是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教职工个人三者利益关系;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团结和动员教职工投身教育改革,完成教育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各项任务,群策群力,办好学校。
3、教代会在学校党委组织领导下开展工作,是学校领导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工会是教代会的组织者、参加者,又是教代会的工作机构。
4、教代会的职权:
(1)听取学校领导的工作报告,讨论学校的年度工作计划和发展规划、改革方案、学校教职工队伍建设等主要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2)讨论和通过学校岗位责任制方案,教职工的聘任、奖惩条例、分配改革的办法和其他与教职工权益有关的重要规章制度。
(3)听取学校财务工作报告,讨论学校的年度财经预算、决算情况,并提出审议意见。
(4)评议和监督行政各级领导干部,可以建议上级主管部门对他们予以表扬、嘉奖、晋升或批评、处分、免职。
5、教代会代表由工会小组直接选举产生,代表名额不少于教职工教职工总人数的25%,其中教师代表不少于60%。根据需要,教代会可设特邀代表、列席代表参加会议。列席代表一般是未被选为正式代表的单位党、政、工、团主要领导,中层主要负责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特邀代表一般是民主党派人士、离退休教职工、教职工家属等。教代会代表实行任期制,可连选连任,教代会代表接受选举小组教职工的监督,必要时原选举小组可依照规定程序更换或补选本小组的代表。
6、教代会代表的权利:
(1)有权按教代会规定程序提出意见、建议和提案;
(2)有权就大会的各项议程发表意见并参加表决;
(3)有权对教代会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
(4)有权对有关行政部门落实教代会决议和提案情况提出询问;
(5)因行使正当民主权利而遭到打击报复时,有权向有关部门申诉、控告。
7、教代会代表的义务:
(1)努力学习并模范地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令;
(2)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在建设优良校风、学风中起带头作用;
(3)积极参加教代会活动,认真贯彻教代会决议,做好教代会交给的各项工作;
(4)密切联系群众,听取和反映广大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具有一定的民主管理和参政、议政能力。
8、教代会每三年为一届,到期改选,换届改选时选举大会主席团主持会议。主席团成员由学校各方面人员组成,其中包括党、政、工、团主要领导干部。教代会每年至少召开代表大会一次以上。每年召开教代会必须有2/3以上代表参加方为有效。大会选举和表决,须经总数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9、教代会每次会议的议程,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1)听取并讨论学校工作报告;
(2)听取审议学校、工会财经工作报告;
(3)听取上届教代会决议和代表提案落实情况的答复;
(4)审议教代会工作报告,并作出相应决议;
(5)讨论通过按规定应由教代会通过的有关方案、条例和其他规章制度。
10、教代会的议题,应根据学校的中心工作和教职工关心和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广泛汲取各方面的意见,经大会领导小组审议,提请大会通过。
11、教代会闭幕期间,学校工会委员会为教代会日常工作机构,在学校党组织的领导下负责做好下列工作:
(1)教代会有关会议的召集与组织;
(2)征集和整理代表提案;
(3)收集汇报教职工对年度工作计划、发展规划、改革方案、各项规章制度及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集体合同规定协商代表在协商前应进行下列准备工作(31)
1、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在学校党支部的领导下,广大教职工民主管理学校的一种组织形式。
2、教职工(代表)大会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令、法规,执行教育行政部门的条例、决定、决议和指令,在学校党支部的领导下,正确处理国家、学校和教职工个人三者利益关系,维护和落实教职工的各项民主权利,协调学校内部矛盾,支持和监督行政领导的工作,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为提高教职工队伍的素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而开展工作。
3、教职工(代表)大会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其决议、决定和重要议案;都要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全体教职工(代表)的过半数同意方为有效。
4、教职工(代表)大会的.代表由教职工民主选举,报学校党支部审查批准产生,凡本校享有公民权的教职工均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代表名额根据学校教职工总数确定合理比例,代表应包括学校党政工团在内的各类人员,代表名额可占全校教职工总人数的1/4到1/3,其分配要体现教师为主,教师代表一般不低于代表总数的60%,具有群众性和代表性,代表产生后,编成组参加大会,根据需要可邀请有关领导干部,教职工为列席代表参加会议,列席代表和特邀代表有发言权,但不享有选举权和表决权。
5、在一般情况下,学校每年召开一至二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教职工(代表)出席,遇有重大事项,应三分之一以上教职工(代表)的要求,可以召开临时会议。
6、教职工(代表)大会委托学校工会委员会为其闭会期间的常设工作机构。学校工会委员会要负责做好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筹备工作,会议期间的事务工作。
7、大会主席团议员由筹备组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后提名,党支部审合同意,由教代表预备会议正式表决产生、主席团一般为6至8人,主持召开本届教职工(代表)大会。
8、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以下职权:
①听取和讨论校长的工作报告,讨论学校的发展计划,改革方案,工作计划,财务预决算,教师队伍建设等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②讨论学校岗位责任制方案,教职工奖、惩办法,班主任工作考核办法,教师量化考核方案等,并提出意见。
③监督学校各级领导,参与民主管理。
④收案、审议和讨论教职工的提案,提请(并监督)有关部门研究办理。
9、教职工(代表)大会形成的决议、决定,全体教职工都必须遵守。
10、教职工(代表)大会要尊重和支持校长行使职权,维护校长指挥权威。校长要尊重和支持教代会参与和管理学校工作的民主权利,定期向教代会报告工作,为教代会正常活动提供条件,自觉接受教代会的民主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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